[發明專利]顯示裝置和顯示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506329.3 | 申請日: | 2018-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5791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1 |
| 發明(設計)人: | 林岫沆;周品妤;陳凱逸;張堃鉉;程信杰;曾俞豪;翁嘉信;蔡岱蕓 | 申請(專利權)人: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3B21/14 | 分類號: | G03B21/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馬雯雯;臧建明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市內湖***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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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顯示 方法 | ||
1.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具有容置空間;
可透光模塊,設置在所述殼體的表面,所述可透光模塊包括調光薄膜;
投射單元,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中,并且耦接控制器,所述投射單元用以朝所述可透光模塊投射投射光;以及
物體傳感器,設置在所述顯示裝置,并且耦接所述控制器;
其中,當所述物體傳感器感測到在距離所述殼體的第一預設距離范圍至第二預設距離范圍之間存在移動物體時,所述物體傳感器輸出物體感測信號至所述控制器,并且所述控制器依據所述物體感測信號控制所述投射單元以及所述可透光模塊,使所述調光薄膜操作在透光狀態,所述投射單元投射所述投射光穿透所述可透光模塊以投射投影畫面至所述殼體外,其中所述第一預設距離范圍大于所述第二預設距離范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射單元為投影機,并且所述可透光模塊還包括透明基板,其中當所述投射光穿透所述透明基板投射至投影面時,所述投影面顯示所述投影畫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光薄膜配置在所述透明基板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物體傳感器感測到在距離所述殼體的所述第二預設距離范圍內存在所述移動物體時,所述調光薄膜操作在非透光狀態,并且所述投射單元投射所述投射光至所述調光薄膜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透光模塊還包括壓力傳感器,所述壓力傳感器耦接所述控制器,
其中當所述壓力傳感器感測所述可透光模塊上乘載物品時,所述壓力傳感器輸出壓力感測信號至所述控制器,并且所述控制器依據所述壓力感測信號控制所述投射單元,并且對應調整所述投射單元的投射范圍以避開所述物品。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介質提供模塊,用以提供折射介質,
其中所述折射介質接收所述投射單元投射的所述投射光,以顯示立體投影畫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質提供模塊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中,并且所述介質提供模塊在所述容置空間中釋放所述折射介質,以使所述立體投影畫面顯示在所述容置空間中。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質提供模塊設置在所述可透光模塊上,并且所述介質提供模塊在所述殼體外釋放所述折射介質,以使所述立體投影畫面顯示在所述殼體外以及所述可透光模塊的上方。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射單元垂直設置于所述容置空間中,并且所述投射單元朝垂直方向投射所述投射光。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反射元件,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中的底側,
其中所述投射單元水平設置于所述容置空間中,并且所述投射單元朝水平方向投射所述投射光至所述反射元件,以使所述投射光經由所述反射元件朝垂直方向反射。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透光模塊與水平面之間具有傾斜角度。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傾斜機構,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中,耦接所述可透光模塊以及所述殼體的側面,所述第一傾斜機構用以調整所述可透光模塊的所述傾斜角度。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傾斜機構,設置在所述殼體外,耦接所述殼體的底部,所述第二傾斜機構用以傾斜所述殼體,以對應調整所述可透光模塊的所述傾斜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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