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頭戴式降噪耳機和降噪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490216.9 | 申請日: | 2018-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4088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20 |
| 發明(設計)人: | 謝萍;李翔;趙燕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11257 北京正理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雪梅 |
| 地址: | 261031 山東省濰***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耳機 主麥克風 降噪麥克風 降噪處理 用戶嘴部 頭戴式 傳感器 降噪 頭帶 佩戴 耳機本體 控制器 傳感信號 用戶頭部 拾取 輸出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頭戴式降噪耳機和降噪處理方法,所述頭戴式降噪耳機包括頭帶和分別連接在頭帶兩端的耳機本體,耳機還包括主麥克風、第一降噪麥克風、控制器和傳感器,其中,傳感器設于頭帶靠近用戶的一側,在用戶正常佩戴耳機時與用戶頭部接觸;主麥克風和第一降噪麥克風均位于耳機本體的左側或右側,主麥克風到用戶嘴部的距離小于第一降噪麥克風到用戶嘴部的距離,并且在用戶非正常佩戴耳機時,所述第一降噪麥克風和主麥克風所在的直線與所述主麥克風和用戶嘴部所在的直線的夾角小于第一角度;當控制器根據傳感器輸出的傳感信號判斷用戶處于非正常佩戴耳機時,使用主麥克風與第一降噪麥克風拾取的聲音信號進行降噪處理。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耳機降噪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頭戴式降噪耳機和降噪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頭戴式耳機一般都帶有上行降噪功能,即在耳機本體上設置單個或多個麥克風用于采集聲音信號,例如在嘈雜環境中打電話時,單個麥克風距離用戶嘴部比較近,拾取用戶的語音信號并進行降噪處理。或者使用多個麥克風,例如使用主副麥克風進行拾取聲音并進行降噪處理,其中主麥克風主要拾取用戶的語音信號,副麥克風拾取用戶的語音信號和周圍環境噪聲信號,然后根據采集的兩種聲音信號進行降噪處理,以確保對方仍舊能聽到清晰的語音信號。
然而,如圖1所示,過久佩戴耳機會引起疲勞、不舒服的感覺,于是人們一般會從左圖所示的正常佩戴方式轉換為右圖所示的“非正常佩戴”方式,但是佩戴方式變化后,使用單個麥克風的降噪效果不佳;而使用主副麥克風進行降噪處理時,由于主副麥克風所在的直線與主麥克風和用戶嘴部所在的直線的夾角變大,則降噪性能會受到影響,對方有可能收聽到大量的噪聲而影響接聽感受。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至少之一,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種頭戴式降噪耳機,包括頭帶和分別連接在所述頭帶兩端的耳機本體,所述耳機還包括主麥克風、第一降噪麥克風、控制器和傳感器,
其中,所述傳感器設于所述頭帶靠近用戶的一側,在用戶正常佩戴所述耳機時與用戶頭部接觸;
所述主麥克風和第一降噪麥克風均位于所述耳機本體的左側或右側,所述主麥克風到用戶嘴部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降噪麥克風到用戶嘴部的距離,并且在用戶非正常佩戴所述耳機時,所述第一降噪麥克風和主麥克風所在的直線與所述主麥克風和用戶嘴部所在的直線的夾角小于第一角度;
當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傳感器輸出的傳感信號判斷所述用戶處于非正常佩戴所述耳機時,使用所述主麥克風與第一降噪麥克風拾取的聲音信號進行降噪處理。
進一步地,所述耳機進一步包括第二降噪麥克風,在用戶正常佩戴所述耳機時,所述第二降噪麥克風和主麥克風所在的直線與所述主麥克風和用戶嘴部所在的直線的夾角小于第一角度;
當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傳感器輸出的傳感信號判斷所述用戶處于正常佩戴所述耳機時,使用所述主麥克風與第二降噪麥克風拾取的聲音信號進行降噪處理。
進一步地,當所述耳機處于通話狀態時,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傳感器輸出的傳感信號確定所述耳機的佩戴方式,正常佩戴時選擇所述主麥克風和第二降噪麥克風、否則選擇主麥克風和第一降噪麥克風進行降噪處理。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降噪麥克風安裝在所述耳機本體上或者頭帶上。
進一步地,所述主麥克風和第一降噪麥克風之間的距離、和/或主麥克風和第二降噪麥克風之間的距離大于20mm。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角度為30°。
進一步地,所述傳感器為壓力、溫度或紅外傳感器。
本發明第二方面提供一種頭戴式降噪耳機的降噪方法,包括:
用戶進入通話狀態;
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傳感器輸出的傳感信號判斷所述耳機是否處于非正常佩戴方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歌爾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歌爾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490216.9/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