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竹制品雕刻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460787.8 | 申請日: | 2018-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568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6 |
| 發明(設計)人: | 吳東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省政和縣博奕竹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44C1/22 | 分類號: | B44C1/22;B27J1/00;B27M3/0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博深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4 | 代理人: | 林志崢 |
| 地址: | 353600 福建省南***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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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雕刻 竹板 竹制品 封閉空間 圖案雕刻 描圖 變形 竹制品加工 空氣膨脹 立體度 摩擦熱 竹纖維 水竹 成型 纖維 吸收 配合 | ||
1.一種竹制品雕刻工藝,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描圖:在竹板上描圖;
粗雕:將描圖后的竹板置于封閉空間內,保持環境溫度15℃-25℃,相對濕度50%-65%,使用雕刀在竹板上雕刻出所需圖案雕刻深度的80%,所述雕刀雕刻時,保持雕刀刀口溫度15℃-25℃;所述雕刀走刀的深度為所需雕刻深度的20%-40%;
細雕:將粗雕后的竹板置于封閉空間內,保持環境溫度15℃-25℃,相對濕度50%-65%,使用雕刀在竹板上雕刻出所需圖案雕刻深度的20%,所述雕刀雕刻時,保持雕刀刀口溫度100℃-300℃;所述雕刀走刀的深度為所需雕刻深度的2%-10%,走刀后施水刷去碳化物,擦干余水;待滿足對浮狀或凹狀的深度要求后,直接刷去碳化物;
成型:將細雕后的竹板依次進行干燥、第一次打磨、刷漆、第二次打磨后得成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制品雕刻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描圖”步驟具體為:用描圖工具在竹板上描繪出圖案或者將欲雕刻的圖形的畫稿粘貼在竹板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制品雕刻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具體為置于烘箱內,并保持溫度為70℃-9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制品雕刻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打磨”具體為使用P800的砂紙對竹板的表面進行打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制品雕刻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刷漆”具體為使用天然樹脂均勻涂刷在竹板表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制品雕刻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次打磨”具體為使用P1200的砂紙進行打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制品雕刻工藝,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描圖:用描圖工具在竹板上描述出圖案或將欲雕刻的圖形的畫稿貼在欲雕刻的竹板上;
粗雕:將描圖后的竹板置于封閉空間內,保持環境溫度15℃-25℃,相對濕度50%-65%,使用雕刀在竹板上雕刻出所需圖案雕刻深度的80%,所述雕刀雕刻時,保持雕刀刀口溫度15℃-25℃;所述雕刀多次走刀,所述每次走刀的深度為所需雕刻深度的20%-40%;
細雕:將粗雕后的竹板置于封閉空間內,保持環境溫度15℃-25℃,相對濕度50%-65%,使用雕刀在竹板上雕刻出所需圖案雕刻深度的20%,所述雕刀雕刻時,保持雕刀刀口溫度100℃-300℃;所述雕刀多次走刀,所述每次走刀的深度為所需雕刻深度的2%-10%,每次走刀后施水刷去碳化物,擦干余水;待滿足對浮狀或凹狀的深度要求后,直接刷去碳化物;
成型:將細雕所述的竹板晾干或者置于烘箱內,并保持溫度為70℃-90℃進行干燥后;使用P800的砂紙對竹板的表面進行第一次打磨;再使用天然樹脂均勻涂刷在竹板表面后;使用P1200的砂紙進行第二次打磨后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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