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復合空氣凈化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423136.1 | 申請日: | 2018-05-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3610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2 |
| 發明(設計)人: | 郭常青;吳學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樂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86 | 分類號: | B01D53/86;B01J20/24;B01J20/28;B01J20/30;B01D53/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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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重量份 復合空氣凈化 硅烷偶聯劑 空氣凈化劑 氧化石墨烯 有機鈦酸酯 室內 堿性溶液 天然凝膠 植物纖維 發泡劑 硅藻土 溶劑 降解 吸附 粉塵 凈化 | ||
1.一種復合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質制成:硅藻土5~15重量份、植物纖維30~50重量份、堿性溶液50~80重量份、有機鈦酸酯3~12重量份、硅烷偶聯劑3~4重量份、氧化石墨烯5~8重量份、發泡劑1~5重量份、天然凝膠80~150重量份、溶劑10~50重量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質制成:硅藻土6~12重量份、植物纖維35~45重量份、堿性溶液60~75重量份、有機鈦酸酯5~10重量份、硅烷偶聯劑3~4重量份、氧化石墨烯5~8重量份、發泡劑1~5重量份、天然凝膠100~120重量份、溶劑10~50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纖維選自秸稈纖維、苧麻纖維、大麻纖維、亞麻纖維、棉花纖維、竹纖維、劍麻纖維、椰子纖維、蕉麻纖維和黃麻纖維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鈦酸酯選自鈦酸四乙酯、鈦酸四甲酯、鈦酸四異丙酯、鈦酸四異丁酯、鈦酸四正丁酯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硅烷偶聯劑選自硅烷偶聯劑KH550、硅烷偶聯劑KH560、硅烷偶聯劑KH570、硅烷偶聯劑KH580、硅烷偶聯劑KH590、硅烷偶聯劑KH792、硅烷偶聯劑KBM602、硅烷偶聯劑A151和硅烷偶聯劑A171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劑選自偶氮化合物、磺酰肼類化合物、亞硝基化合物和碳酸鹽中的至少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然凝膠選自黃原膠、刺梧桐樹膠、阿拉伯樹膠、黃蓍膠、海藻膠和瓜爾膠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選自丙酮、N,N-二甲基甲酰胺、N-甲基吡咯烷酮、N,N-二甲基乙酰胺、N,N-二乙基甲酰胺、乙醇、醋酸、乙酸乙酯、氯仿、四氫呋喃、石油醚、二甲基亞砜和水中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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