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自調節市政路燈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411794.9 | 申請日: | 2018-05-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919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28 |
| 發明(設計)人: | 金少銀 | 申請(專利權)人: | 金少銀 |
| 主分類號: | F21S10/06 | 分類號: | F21S10/06;F21V21/30;F21V23/04;F21V19/00;F21W131/103;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47000 廣西壯族自治區***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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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度傳感器 警示燈 燈罩 環境光強 市政路燈 照明燈 光敏 遠光燈 禁用 | ||
1.一種自調節市政路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燈罩(1)、設于所述燈罩(1)內的照明燈(2)、設于所述燈罩(1)上方的光敏IC傳感器(3)、設于所述燈罩(1)橫向上的一側的第一照度傳感器(4)和第一警示燈(5)、以及設于所述燈罩(1)橫向上的另一側的第二照度傳感器(6)和第二警示燈(7);
所述照明燈(2)為LED燈;
所述第一警示燈(5)和所述第二警示燈(7)均為遠光燈;
所述光敏IC傳感器(3)用于控制所述第一照度傳感器(4)和所述第二照度傳感器(6),所述第一照度傳感器(4)和所述第二照度傳感器(6)在夜晚啟用,所述第一照度傳感器(4)和所述第二照度傳感器(6)在白天禁用;
所述第一照度傳感器(4)用于在環境光強過大時控制所述第一警示燈(5)啟用;
所述第二照度傳感器(6)用于在環境光強過大時控制所述第二警示燈(7)啟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調節市政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度傳感器(4)用于在環境光強過大時控制所述第一警示燈(5)閃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調節市政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照度傳感器(6)用于在環境光強過大時控制所述第二警示燈(7)閃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調節市政路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燈桿(8)、設于所述燈桿(8)橫向上的一側的第一距離傳感器(9)、以及設于所述燈桿(8)橫向上的另一側的第二距離傳感器(10);
所述第一距離傳感器(9)和所述第二距離傳感器(10)分別用于檢測兩側車輛和所述燈桿(8)的距離;
所述第一距離傳感器(9)用于在車輛和所述燈桿(8)的距離小于第一預設距離并且大于第二預設距離時控制所述第一警示燈(5)禁用,還用于在車輛和所述燈桿(8)的距離小于第二預設距離時控制所述第一警示燈(5)啟用;
所述第二距離傳感器(10)用于在車輛和所述燈桿(8)的距離小于第一預設距離并且大于第二預設距離時控制所述第二警示燈(7)禁用,還用于在車輛和所述燈桿(8)的距離小于第二預設距離時控制所述第二警示燈(7)啟用;
其中,所述第一預設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設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調節市政路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調節桿(11);
所述燈罩(1)固定連接所述調節桿(11);
所述調節桿(11)鉸接所述燈桿(8);
其中,所述調節桿(11)繞鉸接軸(12)可以相對所述燈桿(8)轉動,以調節所述燈罩(1)和地面的相對高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調節市政路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光源(13)和反光罩(14);
所述輔光源(13)和所述反光罩(14)均固定于所述調節桿(11)上;
所述輔光源(13)的位置和所述反光罩(14)的位置相對,并且所述輔光源(13)朝上,所述反光罩(14)斜朝下。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調節市政路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安裝法蘭盤(15);
所述安裝法蘭盤(15)設于所述燈桿(8)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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