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374510.3 | 申請日: | 2018-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40173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7 |
| 發明(設計)人: | 肖軍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賈鳳濤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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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設備 | ||
本申請公開一種電子設備,包括:顯示屏組件,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顯示屏和第二顯示屏,進一步包括連接第一顯示屏和第二顯示屏的連接屏;主板組件和按鍵,主板組件裝置于由第一顯示屏、第二顯示屏以及連接屏圍設成的容置空間內,按鍵設置在主板組件與顯示屏組件之間,且通過主板組件的按壓來實現對應的功能。本申請使得電子設備的第一顯示屏和第二顯示屏的其中一者可以實現百分之百屏占比的全面屏,而可以在另一者所在的一面實現打電話、自拍等功能。進一步的,還將按鍵設置在主板組件與顯示屏組件之間,通過主板組件的按壓來實現對應的功能。也就是將按鍵內藏在顯示屏組件內且可通過主板組件來操控,節省表面空間,有效保護按鍵且操作簡單。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電子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各種電子設備均在薄型化、窄邊框等方面追求極致。例如手機,不斷推出各種“全面屏”的設計。但現有技術中,由于需要將攝像頭及光感等功能性器件設置在顯示屏的正面,因此并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屏。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顯示屏組件,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顯示屏和第二顯示屏,進一步包括連接所述第一顯示屏和第二顯示屏的連接屏;主板組件和按鍵,其中,主板組件裝置于由第一顯示屏、第二顯示屏以及連接屏圍設成的容置空間內,按鍵設置在主板組件與顯示屏組件之間,且通過主板組件的按壓來實現對應的功能。
本申請的顯示屏組件形成相對設置的第一顯示屏、第二顯示屏以及連接屏,使得電子設備實現第一顯示屏、第二顯示屏以及連接屏的顯示,第一顯示屏和第二顯示屏的其中一者可以實現百分之百屏占比的全面屏,而可以在另一者所在的一面實現打電話、自拍等功能。
進一步的,本申請將按鍵設置在主板組件與顯示屏組件之間,且通過主板組件的按壓來實現對應的功能。也就是將按鍵內藏在顯示屏組件內且可通過主板組件來操控,節省表面空間,有效保護按鍵且操作簡單。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電子設備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的電子設備的顯示屏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所示的主板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1所示的電子設備的主體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電子設備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又一種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又一種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8是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又一種電子設備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9是圖8所示的電子設備的顯示屏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10是圖8所示的電子設備的主體結構示意圖;
圖11是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又一種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申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申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可以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申請,而非對本申請的限定。另外還需要說明的是,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僅示出了與本申請相關的部分而非全部結構。基于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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