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數據協同處理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369655.4 | 申請日: | 2018-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151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02 |
| 發明(設計)人: | 魯鈺鋒;崔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羅格數據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2 | 分類號: | G06Q40/02;G06Q50/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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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據協同 區塊 第三方平臺 智能 協同處理 傳統數據 節點共享 節點加入 數據統一 網絡 部署 統一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數據協同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建立區塊鏈網絡;
(2)區塊鏈中的各節點加入區塊鏈網絡,各節點布置智能合約,在智能合約的控制下,各節點貢獻協同處理所需的數據;
(3)智能合約對數據進行數據協同處理,并將數據協同處理的成果分配給提供數據的各節點共享。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數據協同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區塊鏈中的各節點地位相同,沒有中心節點,任何節點都可發起數據協同處理請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數據協同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數據協同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在智能合約的控制下執行的,所述智能合約包含如下步驟:
步驟S1,區塊鏈網絡中各節點收到數據協同處理的請求后,查找協同處理所需的數據并提交給智能合約使用,智能合約記錄各節點是否提交協同處理所需數據;
步驟S2,智能合約從各節點收集所需數據,按照預先定義的數據協同處理流程加工生成結果;
步驟S3,智能合約根據步驟S1記錄的各節點提交協同處理所需數據的情況,向各節點分發數據協同處理后生成的結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數據協同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當某個節點沒有查找到協同處理所需的數據時,則不會向智能合約提交數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數據協同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中,智能合約只向步驟S1中提交過協同處理所需的數據的節點分發生成的結果。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數據協同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節點只會獲得數據協同處理的結果,不會獲得其他節點提交的用于數據協同處理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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