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標準容器及其容積補償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368226.5 | 申請日: | 2018-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8897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強;段繼芹;樊蘭蓓;萬元周;劉丁發;李萬俊;閔偉;于姝彥;陳曉科;胡朝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F25/00 | 分類號: | G01F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朱雅男 |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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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標準 容器 及其 容積 補償 方法 | ||
1.一種標準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標準容器包括具有標準容積的充氣罐、外層殼體,以及具有標準截面積且管壁上標注有長度刻度的細管;
所述外層殼體設置在所述充氣罐的外層,所述充氣罐與所述外層殼體之間形成有中空層,所述中空層內部充滿可流動介質,所述可流動介質是指比熱容大于閾值的液體;
所述外層殼體上還設置有充氣進口,所述充氣進口穿過所述外層殼體和所述中空層與所述充氣罐密封連接,所述充氣進口通過焊接方式與所述外層殼體和所述充氣罐連通;
所述細管設置在所述外層殼體的上部,且與所述中空層連通,所述細管用于在所述充氣罐的容積發生變化時,測量進入所述細管內部的可流動介質的液面高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準容器,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充氣罐未充入氣體時,所述細管內部的可流動介質的液面高度高于所述外層殼體頂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準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氣罐由柔性材料或者剛性材料制成。
4.一種標準容器的容積補償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標準容器中,所述方法包括:
確定所述細管內部的可流動介質的液面高度變化量;
基于所述液面高度變化量,確定所述標準容器的容積變化量;
基于所述容積變化量,對所述標準容器的容積進行補償。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所述細管內部的可流動介質的液面高度變化量,包括:
當通過所述充氣進口向所述充氣罐中充氣之后,確定所述細管內部的可流動介質的最終液面高度;
將所述最終液面高度與初始液面高度之間的差值確定為所述液面高度變化量,所述初始液面高度是指通過所述充氣進口向所述充氣罐中充氣之前所述細管內部的可流動介質的液面高度。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液面高度變化量,確定所述標準容器的容積變化量,包括:
確定所述細管的標準截面積與所述液面高度變化量之間的乘積,將所述乘積作為所述標準容器的容積變化量。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容積變化量,對所述標準容器的容積進行補償,包括:
計算所述標準容器的標準容積和所述標準容器的容積變化量之間的和,將計算得到的和作為所述標準容器補償后的容積,以實現所述標準容器的容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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