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貨架有效
申請號: | 201810367395.7 | 申請日: | 2018-04-23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1627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發明(設計)人: | 劉吉;赫英強;崔光文;李祥品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哈工眾志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B65G1/04 | 分類號: | B65G1/04;A47F5/00 |
代理公司: | 蘇州創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汪青;林傳貴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合肥市***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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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貨架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貨架,所述貨架包括框架、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框架上的貨夾及用于將所述貨夾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貨夾鎖定裝置,所述貨夾包括兩個設置在所述貨夾的長度方向的兩端的傳動輪、設置在兩個所述傳動輪之間的貨夾傳送帶及用于將貨物限位于所述貨夾傳送帶上的貨物鎖定裝置;本發明中的貨架,借助于諸如堆垛車上的動力,貨夾可以方便的安裝及拆卸,同時貨夾上的貨物也可以方便的卸貨,經過堆垛車的搬運而運出貨架中,即通過堆垛車可以實現貨物、空貨夾的移出及裝滿貨物的貨夾裝入到貨架的相應位置,實現自動化裝卸貨物,提升了工作效率及空間利用率,降低了運營成本。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智能消費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無人超市系統的貨架。
背景技術
無人超市是一種新興的銷售方式,逐漸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所關注。現有技術中無人超市包括可供客戶進入賣場自由選購的模式,還包括客戶不可進入的倉庫的模式。對于后者,取貨的時候堆垛車的方案實現,但現有技術中的上貨過程仍然需要工作人員進入倉庫進行人工操作,使得必須預留相應的供工作人員操作的空間,大大降低了無人超市的有效貨物容量。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貨架,方便堆垛車取貨上貨。技術方案如下: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貨架,所述貨架包括框架、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框架上的貨夾及用于將所述貨夾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貨夾鎖定裝置,所述貨夾包括兩個設置在所述貨夾的長度方向的兩端的傳動輪、設置在兩個所述傳動輪之間的貨夾傳送帶及用于將貨物限位于所述貨夾傳送帶上的貨物鎖定裝置。
優選地,所述貨物鎖定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傳送帶兩側的護欄及設置在所述傳動輪的上方可收起的限位件。
進一步優選地,所述限位件為一阻擋臂,所述阻擋臂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護欄上,所述阻擋臂通過連接繩與限位件驅動桿相連接。
進一步優選地,所述阻擋臂的長度方向與所述貨夾的長度方向垂直,所述限位件驅動桿的長度方向與所述貨夾的長度方向平行。
優選地,所述貨夾鎖定裝置包括開設有固定軸限位槽的貨夾限位塊及設置在所述固定軸限位槽中的貨夾固定軸,所述貨夾上設有與所述固定軸相適配的定位孔,所述貨夾固定軸與所述框架之間設有彈性件。
進一步優選地,所述貨夾鎖定裝置還包括貨夾驅動桿,所述貨夾驅動桿的長度方向與所述貨夾的長度方向平行,所述固定軸與所述貨夾驅動桿的側壁固定連接。
進一步優選地,所述固定軸限位槽的中間點不在所述固定軸限位槽的兩端點的連線上。
優選地,所述框架上兩個首尾相鄰的所述貨夾之間還設有動力傳動輪,所述動力傳動輪通過所述動力傳動輪與所述框架之間設有彈性支撐件。
進一步優選地,所述框架還包括動力傳動輪驅動桿、所述動力傳動輪驅動桿固定連接的動力傳動輪固定軸及動力傳動輪限位塊,所述動力傳動輪與所述動力傳動輪固定軸相連接,所述動力傳動輪限位塊開設有動力傳動輪固定軸限位槽,所述動力傳動輪固定軸設置在所述固定軸限位槽中。
進一步優選地,所述動力傳動輪固定軸限位槽的中間點不在所述動力傳動輪固定軸限位槽的兩端點的連線上。
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帶來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發明中的貨架,借助于諸如堆垛車上的動力,貨夾可以方便的安裝及拆卸,同時貨夾上的貨物也可以方便的卸貨,經過堆垛車的搬運而運出貨架中,即通過堆垛車可以實現貨物、空貨夾的移出及裝滿貨物的貨夾裝入到貨架的相應位置,實現自動化裝卸貨物,提升了工作效率及空間利用率,降低了運營成本。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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