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質付網上交易支付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364041.7 | 申請日: | 2018-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344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2 |
| 發明(設計)人: | 趙春雨;其他發明人請求不公開姓名 | 申請(專利權)人: | 趙汕可;趙春雨;青島法為媒咨詢中心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彩和律師事務所 11688 | 代理人: | 劉磊 |
| 地址: | 266000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現金 電子財產 電子設備 網上交易 被盜 通信設備 網上交易安全 合法性問題 互聯網經濟 保障功能 電子貨幣 付款步驟 互聯互通 網絡聯接 網上支付 支付功能 主體地位 提示 盜竊 維護 互聯網 貨幣 賦予 安全 | ||
1.一種可質付網上交易支付方法,該方法包括:
步驟1:可質付準備
101、在可質付平臺數據庫開立可質付賬戶,并綁定會員端電子設備和會員通信設備;
102、開立可質付賬戶后,向可質付平臺購買可質付電子幣,進行可質付賬戶充值;
103、賣家會員把貨物以法定貨幣計價,以可質付電子幣標價;選擇款到發貨交易方式的買家會員,選定貨物,選擇貨到付款交易方式的買家會員,簽收貨物;
步驟2:提示可質付
201、買家會員向可質付平臺下達可質付命令,提示可質付;
若買家會員選擇承贖可質付,則在提示可質付時,簽發記載所述可質付電子幣的可質付權證,交付承贖人,提示承贖;
202、可質付平臺收到可質付命令后,進行提示可質付審核,檢索所述買家會員可質付電子幣,或/及可質付信用額度是否充足,及所述買家會員可質付權限是否充足;若買家會員提交可質付權證提示承贖,則提示可質付審核,還包括可質付權證審核;
審核通過后,向所述買家會員反饋可質付承贖記錄編號,及/或可質付命令記錄編號,及用于執行可質付的臨時密碼和有效期;若買家會員提交可質付權證提示承贖,則審核通過后,可質付平臺還需在限期內承贖,并將記載“承贖”字樣的可質付權證交還所述買家會員;
步驟3:執行可質付
301、買家會員向可質付平臺下達執行可質付命令,向指定賣家會員可質付賬戶支付可質付電子幣,進行可質付消費、繳費、義捐或轉賬;
若買家會員選擇權證可質付,還需向所述賣家會員交付記載所述可質付電子幣的可質付權證;
302、可質付平臺收到執行可質付命令,進行執行可質付審核,檢索所述買家會員可質付賬戶是否存在與所述可質付電子幣對應的可質付承贖記錄,及/或可質付命令記錄;
審核通過后,根據檢索出的對應的可質付承贖記錄,及/或可質付命令記錄,將所述可質付電子幣轉入所述賣家會員可質付賬戶;
303、賣家會員收取可質付電子幣;
若賣家會員接受權證可質付,則在收取可質付電子幣后,對收到的可質付權證進行審核;可質付權證審核通過后,簽收可質付權證,并向所述買家會員反饋可質付權證簽收記錄編號;
步驟4:有條件到期贖回付款
401、賣家會員向承贖人提交可質付進賬流水記錄等提示贖回付款;
若賣家會員接受權證可質付,則向承贖人提交可質付權證等提示贖回付款;
402、承贖人收到提示贖回付款,進行可質付贖回付款審核;若賣家會員提交可質付權證提示贖回付款,則可質付贖回付款審核,還包括可質付權證審核,且可質付贖回付款審核結果需經雙方會員確認;
審核通過后,根據雙方會員確認的可質付贖回付款審核結果,及可質付承贖記錄及/或可質付權證簽收記錄,及/或可質付命令記錄,在到期日贖回付款;
403、賣家會員收到贖回款,可質付結束;可質付電子幣一經贖回,可質付平臺與購幣會員、購幣會員(買家會員)和收幣會員(賣家會員)、收幣會員與可質付平臺之間以及相互之間,基于所述可質付電子幣設定的各項可質付權利和義務隨之消滅。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質付網上交易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質付,即可質押支付,是一種以具有質押支付功能和雙向多邊保障功能的可質付電子幣為質付物、質押支付貨款的新型網上交易支付方式,又稱保質付或保支付;所述可質付電子幣,是可質付平臺提供商以質押支付為目的,通過可質付平臺,向以實際繳存費用為保證金、提供可質付交易擔保或反擔保保障的注冊會員,定向銷售,并承諾以實際收取費用為保證金、提供可質付交易反擔保或擔保保障,和有條件到期贖回付款的數字產品,是電子形態的質付物;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質押支付;2、雙向多邊保障;3、可質付主體多樣性與贖回付款主體唯一性;4、互聯網+法律+;
買家會員進行可質付,需向賣家會員交付與貨款對價的可質付電子幣,并可簽發記載所述可質付電子幣的可質付權證;所述可質付權證,是買家會員以購買或收取的全部或部分可質付電子幣為質付物,依托可質付系統簽發的,以賣家會員為可質付權人,記載與全部或部分貨款對價的可質付電子幣、據以贖回付款的可質付單據和有條件到期贖回付款的委托或承諾的可質付權利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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