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332980.3 | 申請日: | 2018-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218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09 |
| 發明(設計)人: | 王海川;向建明;王星;肖曦;楊凡;王勁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15/20 | 分類號: | B60L15/20;B60L15/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陽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金璽 |
| 地址: | 201702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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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輸出扭矩 目標扭矩 電機 電動汽車 控制電機 能量回收 扭矩控制 油門踏板 驅動 能量回收狀態 平滑過渡 使用壽命 踩踏 | ||
1.一種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目標扭矩獲取步驟:若電動汽車處于能量回收狀態并且油門踏板被踩下,則獲取與油門踏板踩踏程度對應的輸出扭矩作為目標扭矩;
過渡扭矩獲取步驟:根據電機當前輸出扭矩與所述目標扭矩得到過渡扭矩,所述過渡扭矩位于電機當前輸出扭矩與所述目標扭矩之間;
控制步驟: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先達到所述過渡扭矩,再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達到所述目標扭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扭矩獲取步驟中:
所述過渡扭矩與扭矩零點之間的差值小于或等于預設閾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扭矩獲取步驟中,所述預設閾值小于或等于10Nm。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過渡扭矩獲取步驟中:所述過渡扭矩包括第一過渡扭矩和第二過渡扭矩,其中所述第一過渡扭矩小于所述第二過渡扭矩;
所述控制步驟中: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先達到所述第一過渡扭矩,之后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達到所述第二過渡扭矩,再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達到所述目標扭矩。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過渡扭矩獲取步驟中:所述過渡扭矩包括第三過渡扭矩和第四過渡扭矩,其中所述第三過渡扭矩小于扭矩零點,所述第四過渡扭矩大于扭矩零點;
所述控制步驟中: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先達到所述第三過渡扭矩,之后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達到所述第四過渡扭矩,再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達到所述目標扭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過渡扭矩為-5Nm,所述第四過渡扭矩為2Nm。
7.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儲介質中存儲有指令信息,計算機讀取所述指令信息后可執行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
8.一種電機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個處理器和至少一個存儲器,至少一個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指令信息,至少一個所述存儲器讀取所述指令信息后可執行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方法。
9.一種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整車控制器、電機控制器和電機,其中:
所述整車控制器,在電動汽車處于能量回收狀態時,檢測油門踏板信號,并將油門踏板信號發送至所述電機控制器;
所述電機控制器,獲取所述整車控制器發送的所述油門踏板信號,若所述油門踏板信號表示油門踏板被踩下,則獲取與油門踏板踩踏程度對應的輸出扭矩作為目標扭矩;根據電機當前輸出扭矩與所述目標扭矩得到過渡扭矩,所述過渡扭矩位于電機當前輸出扭矩與所述目標扭矩之間;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先達到所述過渡扭矩,再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達到所述目標扭矩。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汽車從能量回收到驅動過程中的扭矩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控制器獲取的所述過渡扭矩與扭矩零點之間的差值小于或等于預設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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