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共享物品的激勵方法、系統及服務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331874.3 | 申請日: | 2018-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296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09 |
| 發明(設計)人: | 趙曉旭;張子昂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雅睿泉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42 | 代理人: | 郭少晶;馬佑平 |
| 地址: | 100191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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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共享 服務器 激勵系統 期限 響應 記錄 發放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使用共享物品的激勵方法、服務器、及使用共享物品的激勵系統,該激勵方法包括:響應于用戶的激勵請求,確認用戶為待激勵用戶;記錄待激勵用戶在設定期限內使用共享物品的次數;在設定期限內使用共享物品的次數超過預先設定的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的情況下,向待激勵用戶發放激勵標的。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互聯網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一種使用共享物品的激勵方法、服務器、及使用共享物品的激勵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共享物品,例如共享單車、共享汽車、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等。共享物品目前的營收產品主要有包月使用、免費使用券兩種形式。
從用戶角度看,目前的營收產品并不能很好的適合所有的用戶群體,對于共享物品需求度較小的用戶,包月使用的成本過高,這部分用戶享受不到優惠,用戶體驗較差。
從公司角度看,包月使用的補貼率不可控,不利于財務營收。且如果為了降低成本,提升包月使用的價格的話,用戶流失的情況較為嚴重;如果降低包月使用的價格來防止用戶流失,又會造成公司成本過高。免費使用券雖然補貼率可控,但是免費使用券沒有鎖定用戶,增加用戶粘性的作用。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激勵用戶使用共享物品的新的技術方案。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使用共享物品的激勵方法,包括:
響應于用戶的激勵請求,確認所述用戶為待激勵用戶;
記錄所述待激勵用戶在設定期限內使用共享物品的次數;
在所述設定期限內使用所述共享物品的次數超過預先設定的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的情況下,向所述待激勵用戶發放激勵標的。
可選的是,所述激勵標的至少包括在所述設定期限內的獎勵使用次數。
可選的是,所述激勵方法還包括:
計算所述待激勵用戶在預設的統計周期內使用共享物品的自身歷史使用次數;
根據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
可選的是,所述激勵方法還包括:
計算所有用戶在所述統計周期內使用共享物品的歷史平均使用次數;
其中,所述根據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包括:根據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和所述歷史平均使用次數,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
可選的是,所述根據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和所述歷史平均使用次數,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的步驟包括:
比較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與所述歷史平均使用次數的大小,根據比較結果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
可選的是,所述根據比較結果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的步驟包括:
在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大于所述歷史平均使用次數的情況下,設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為第一閾值;在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等于所述歷史平均使用次數的情況下,設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為第二閾值;在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小于所述歷史平均使用次數的情況下,設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為第三閾值。
可選的是,所述根據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的步驟包括:
根據所述自身歷史使用次數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的用戶等級;
通過查找預先存儲的反映用戶等級和次數閾值之間對應關系的對照表,確定所述待激勵用戶的用戶等級對應的次數閾值,作為所述待激勵用戶對應的次數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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