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裝置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331481.2 | 申請日: | 2018-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8605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滿超;趙正卿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02 | 分類號: | B60Q1/02;G10L15/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陳金普 |
| 地址: | 510030 廣東省廣州市越***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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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語音 控制 車輛 外部 照明燈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在接收到語音請求指令時,檢測車輛的組合開關狀態;
在所述檢測結果為所述組合開關中對應所述車輛的外部照明燈的各開關均處于關閉狀態時,進入語音控制模式,響應所述語音請求指令點亮或熄滅相應的外部照明燈;所述外部照明燈包括位置燈、近光燈、遠光燈、前霧燈以及后霧燈;
還包括步驟:
在所述檢測結果為存在處于開啟狀態的外部照明燈開關時,不響應所述語音請求指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
在接收到所述組合開關的開關指令時,退出所述語音控制模式,響應所述開關指令點亮或熄滅相應的外部照明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語音請求指令為語音識別系統在識別到語音開啟或關閉任一所述外部照明燈的請求時、通過CAN總線傳輸的指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語音請求指令為事件型報文的CAN總線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所述組合開關中對應所述車輛的外部照明燈的各開關均處于關閉狀態的步驟包括:
在檢測到所述開關對應的連接端口為低電平時,確認所述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
在確認所述語音請求指令為打開伴我回家功能指令、且所述車輛處于整車下電熄火狀態時,進入所述語音控制模式,響應所述打開伴我回家功能指令、點亮所述位置燈和所述近光燈,并開啟定時;
在所述定時結束時,熄滅所述位置燈和所述近光燈。
7.一種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狀態檢測模塊,用于在接收到語音請求指令時,檢測車輛的組合開關狀態;
指令響應模塊,用于在所述檢測結果為所述組合開關中對應所述車輛的外部照明燈的各開關均處于關閉狀態時,進入語音控制模式,響應所述語音請求指令點亮或熄滅相應的外部照明燈;所述外部照明燈包括位置燈、近光燈、遠光燈、前霧燈以及后霧燈;
所述指令響應模塊,還用于在所述檢測結果為存在處于開啟狀態的外部照明燈開關時,不響應所述語音請求指令。
8.一種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別連接語音識別系統、組合開關以及車輛的外部照明燈系統的BCM;所述外部照明燈系統包括位置燈、近光燈、遠光燈、前霧燈以及后霧燈;
所述BCM用于執行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的步驟。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BCM通過CAN總線連接所述語音識別系統,分別通過硬線連接所述組合開關、所述位置燈、所述近光燈、所述遠光燈、所述前霧燈以及所述后霧燈。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語音控制車輛外部照明燈的方法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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