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新疆地區紡織工業園印染廢水分質處理及回用集成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323216.X | 申請日: | 2018-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558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9 |
| 發明(設計)人: | 薛罡;孫敏;陳紅;劉振鴻;李響;錢雅潔;張禾;孟程程;李珂;徐先寶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華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C02F11/122;C02F11/13;C02F101/3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1 | 代理人: | 翁若瑩;王文穎 |
| 地址: | 200050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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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新疆 地區 紡織 工業園 印染 水分 處理 集成 工藝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新疆地區紡織工業園印染廢水分質處理及回用集成工藝,其特征在于,將園區內的紡織印染廢水根據污染物的濃度及含鹽量進行分質收集,分為高鹽高有機物和低鹽低有機物廢水;在工業園集中廢水處理廠中分別建立兩套處理工藝,高鹽高有機物的廢水進行有效的降解,出水排至生態塘進行進一步凈化處理;低鹽低有機物的廢水進行有效的降解,處理后出水部分回用至染整工藝中的對水質要求低的漂洗環節,以及園區綠化、沖洗用水,部分排至穩定生態塘,經進一步凈化后用于沙漠防護林灌溉;廢水處理系統中產生的物化污泥和剩余污泥統一收集,經脫水及熱干化處理后外運。本發明充分利用新疆熱源充足的條件,構建污泥熱干化系統,實現污泥的最大化減量。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適用于新疆地區的紡織工業園印染廢水分質處理及回用集成工藝,屬于工業廢水處理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近年來,在中國“一帶一路”大背景下,新疆地區紡織服裝產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為應對新疆發展紡織服裝產業的需求,新疆建立了多個紡織工業園。紡織印染行業用水量大,排水量也大,廢水的色度高且具有一定的生物毒性。然而,新疆水資源十分匱乏,生態環境極其脆弱,水系以封閉水系(內陸水系)為主,自凈能力差,水環境容量小,污水排放受納水體少。如果直接排放,將會對新疆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且浪費大量的水資源,制約著新疆地區紡織工業的發展。因此,適用于新疆地區的紡織工業園印染廢水分質處理及回用集成工藝及方法是未來的發展趨勢。。
結合新疆的地域、氣候特點,需綜合考慮將廢水作為中水回用、灌溉、染整工藝用水、生態處理、自然蒸發等“多元化、多途徑”處理回用方案。紡織印染廢水的水量大,組成成分復雜,根據印染工藝的不同,廢水中污染物的組成成分也會有所差別,水質變化極大。印染廢水包括染整工藝中鹽度及有機物濃度較高的退漿、煮練、漂白、絲光等前處理以及染色1道排水、第1道漂洗等廢水,以及鹽度及有機物濃度較低的前處理漂洗、染色2~3道漂洗等廢水。低鹽低有機物廢水經物化、生化處理后出水鹽度可滿足全鹽量≤1000mg/L(非鹽堿土地區)及2000mg/L(鹽堿土地區)的灌溉要求,可直接回用于沙漠防護林灌溉,染整工藝中對水質要求不高的漂洗環節,以及紡織工業園區用于道路清掃、消防等。如此,低鹽低有機物廢水經上述多元化途徑可實現全部回用;同時經物化、生化、高級氧化、生態綜合處理后,水質達到高標準要求,確保用于沙漠防護林灌溉無生態風險。高鹽高有機物廢水,經物化、生化、高級氧化處理后,出水達到排放標準,排至生態塘。生態塘中的耐鹽植物、微生物可對殘余低濃度有機物、總氮等污染物進一步降解利用,同時利用自然蒸發作用可維持生態塘的進出水平衡。由于新疆熱源充足,可構建污泥熱干化高效減量系統,最大程度降低污泥含水率,減少污泥體積、重量,利于后續處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適用于新疆地區的紡織工業園印染廢水分質處理及回用集成工藝。
針對新疆地區環境的特殊性以及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適用于新疆地區的紡織工業園印染廢水分質處理及回用集成工藝及方法,對新疆地區紡織工業園區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紡織印染廢水按照“清污分流、分質處理、分質回用、超凈排放”進行集成化處理,實現廢水無害化排放及資源化利用。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新疆地區紡織工業園印染廢水分質處理及回用集成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將園區內的紡織印染廢水根據污染物的濃度及含鹽量進行分質收集,分為高鹽高有機物和低鹽低有機物廢水;
步驟2):在工業園集中廢水處理廠中分別建立兩套處理工藝,高鹽高有機物的廢水采用預處理、生化處理及深度處理技術對廢水中的污染物進行有效的降解,出水排至生態塘進行進一步凈化處理;低鹽低有機物的廢水采用預處理、生化處理及深度處理技術對廢水中的污染物進行有效的降解,處理后出水部分回用至染整工藝中的對水質要求低的漂洗環節,以及園區綠化、沖洗用水,部分排至穩定生態塘,經進一步凈化后用于沙漠防護林灌溉;
步驟3):廢水處理系統中產生的物化污泥和剩余污泥統一收集,經脫水及熱干化處理后外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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