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已知養分需求的水稻復合肥配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301778.4 | 申請日: | 2018-04-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560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8 |
| 發明(設計)人: | 何萍;徐新朋;周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05G1/00 | 分類號: | C05G1/00;A01C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文君;陳征 |
| 地址: | 100081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中***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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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肥 養分需求 水稻 土壤肥力水平 基肥用量 農戶選擇 用戶使用 用戶指定 追肥 地塊 | ||
1.一種基于已知養分需求的水稻復合肥配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確定復合肥基肥用量;
(2)根據水稻養分需求總量、養分需求規律、土壤肥力水平,確定追肥用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稻復合肥配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包括:根據已知推薦施肥方法,確定目標產量下水稻氮磷鉀養分各自的需求總量,進而選擇相應的復合肥種類;根據水稻磷素養分需求特征,確定復合肥基肥用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稻復合肥配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肥基肥用量的計算如下:
以A、B、C分別代表根據已知推薦施肥方法確定的水稻氮,、磷、鉀各養分的需求總量;
以a、b、c分別代表復合肥基肥中氮、磷、鉀的養分量;
復合肥基肥用量=推薦施磷量B×100/P2O5。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水稻復合肥配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中,具體追肥量和追肥時期需要根據復合肥基肥帶入氮素和鉀素的多少來確定,具體條件如下:
a=復合肥基肥用量×N/100;
c=復合肥基肥用量×K2O/100;
先確定氮素施肥次數、施肥時期及施肥量,再確定鉀素施肥次數、施肥時期及施肥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稻復合肥配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氮素施肥次數、施肥時期及施肥量的確定,具體如下:
比較復合肥基肥氮量與推薦氮量大小:
當復合肥基肥氮量>推薦氮量,即a>A的情況下:
若二者差值(a-A)<15kg N/ha,則不需要追加氮肥;
若二者之差(a-A)≥15kg N/ha,表明復合肥中帶來的氮素過高,建議更換復合肥;
當復合肥基肥氮量<推薦氮量,即A-a,且滿足0<(A-a)<15kg N/ha的情況下,則不需要追加氮肥;
若復合肥基肥氮量<推薦氮量,且滿足15≤(A-a)≤60,則在幼穗分化期追加氮肥,追加氮肥用量為(A-a)/0.46;
若復合肥基肥氮量<推薦氮量,且滿足(A-a)>60kg N/ha,則實施如下方案:
若(A×第一次施肥比例-a)>10kg N/ha,則先在復合肥基肥中補充氮肥,進行第一次施肥;再追加兩次氮肥;具體如下:
第一次施肥中補充氮肥用量=(A×第一次施肥比例-a)/0.46;
兩次氮肥追肥用量和時間具體為:
對于常規稻:分別在分蘗期和幼穗分化期追施氮肥;其中:
分蘗期氮肥用量=(A×第二次施肥比例)/0.46;
幼穗分化期氮肥用量=(A×第三次施肥比例)/0.46;
對于雜交稻:分別在幼穗分化期和抽穗開花期追施氮肥;其中:
幼穗分化期氮肥用量=(A×第二次施肥比例)/0.46;
抽穗開花期氮肥用量=(A×第三次施肥比例)/0.46;
若(A×第一次施肥比例-a)<10kg N/ha,或a>(A×第一次施肥比例),則復合肥基肥中不補充氮肥,只追加兩次氮肥,具體如下:
對于常規稻:分別在分蘗期和幼穗分化期追施氮肥;其中:
分蘗期氮肥用量=(A-a)×第二次施肥比例/(第二次施肥比例+第三次施肥比例)/0.46;
幼穗分化期氮肥用量=(A-a)×第三次施肥比例/(第二次施肥比例+第三次施肥比例)/0.46;
對于雜交稻:分別在幼穗分化期和抽穗開花期追施氮肥;其中:
幼穗分化期氮肥用量=(A-a)×第二次施肥比例/(第二次施肥比例+第三次施肥比例)/0.46;
抽穗開花期氮肥用量=(A-a)×第三次施肥比例/(第二次施肥比例+第三次施肥比例)/0.46;
其中,土壤養分供應等級與氮素基追比的對應關系如下: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稻復合肥配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鉀素施肥次數、施肥時期及施肥量的確定,具體如下:
當復合肥基肥鉀量>推薦鉀量,即c>C的情況下:
若二者差值(c-C)<10kg K2O/ha,則不需要追加鉀肥;
若二者之差(c-C)≥10kg K2O/ha,表明復合肥中帶來的鉀素過高,建議更換復合肥;
當復合肥基肥鉀量<推薦鉀量,且滿足(C-c)<10kg K2O/ha的情況下,則不需要再追施鉀肥;
當復合肥基肥鉀量<推薦鉀量,且滿足(C-c)≥10kg K2O/ha的情況下,在幼穗分化期追加鉀肥,用量為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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