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慧零售商店系統及自動結賬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295643.1 | 申請日: | 2018-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523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6 |
| 發明(設計)人: | 李揚漢;楊凱;楊順福;藍騰仔;余珍珍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致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F10/00 | 分類號: | A47F10/00;A47F10/02;A47F11/00;G07C9/00;G07G1/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智慧呈睿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22 | 代理人: | 郭福利;魏思凡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廈門市湖里***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監控裝置 零售商店系統 門禁裝置 識別裝置 客戶端 結賬 貨架 商品狀態 用戶信息 用戶準備 閉合 可開啟 處理器 調控 監控 | ||
1.一種智慧零售商店系統,所述智慧零售商店系統包括商店主體和設于所述商店主體內用于放置商品的貨架,所述商店主體包括可開啟閉合的門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店主體包括帶有處理器的客戶端、用于獲取用戶信息的識別裝置、用于監控所述貨架上商品狀態的第一監控裝置、以及用于識別用戶準備結賬的第二監控裝置;其中,所述客戶端與所述門禁裝置、所述識別裝置、所述第一監控裝置及所述第二監控裝置分別連接,用于對所述門禁裝置、所述識別裝置、所述第一監控裝置及所述第二監控裝置進行調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零售商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店主體還包括玻璃墻;所述玻璃墻上貼覆有調光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慧零售商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墻上還設有發光裝置,所述發光裝置與所述客戶端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零售商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零售商店系統還包括顯示單元,所述顯示單元與所述客戶端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零售商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零售商店系統還包括試用品導出單元,所述試用品導出單元用于導出預先貯存的試用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零售商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店主體的長寬高定義為1~2m×1~2m×2~3m。
7.一種基于智慧零售商店系統的自助結賬方法,由客戶端內的處理器執行,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第一監控裝置監控貨架上商品的狀態,將離開所述貨架的商品的商品信息置入所述處理器生成的購物單中;
根據所述購物單中的所述商品信息進行結算,統計所述購物單中的購物金額;
根據所述購物單中的商品信息與所述購物金額,生成支付信息;
判斷是否收到與所述支付信息相一致的到賬信息,若是,則完成自助結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助結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購物單生成的步驟包括:
接收用戶的終端設備的訪問請求,所述訪問請求中攜帶有用戶信息;
驗證所述用戶信息是否存在于所述客戶端的數據庫中;
若是,則生成所述用戶信息相關聯的購物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助結賬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對所述購物單中的商品信息進行結算的步驟之前還包括:
通過第二監控裝置接收用戶在所述商店主體內的行為信息;
判斷所述行為信息是否符合結賬特征;
若是,則根據所述購物單中的所述商品信息進行結算,統計所述購物單中的購物金額。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助結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結賬特征包括用戶離開所述商店主體,或者所述用戶位于指定距離內超過指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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