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屋頂采光裝置以及安裝有所述屋頂采光裝置的屋頂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283976.2 | 申請日: | 2018-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445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8 |
| 發明(設計)人: | 鄔海卿;楊新華;李存華;彭濤;張家敏;朱云黨;李會紅;趙擁政 | 申請(專利權)人: | 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7/18 | 分類號: | E04B7/18;E04D13/03 |
| 代理公司: | 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11234 | 代理人: | 宋義興 |
| 地址: | 653100 ***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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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采光裝置 鋼化玻璃 屋頂 立框 自然光 工廠廠房 照明能源 自然采光 自然光線 透射 直梁 充盈 柔和 鋪設 房屋 節約 | ||
1.一種屋頂采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骨架(1)以及鋼化玻璃(2),其中,所述骨架(1)包括至少兩個平行排列的骨架立框,兩個相鄰的所述骨架立框由多根骨架直梁(11)連接,所述鋼化玻璃(2)的形狀和尺寸與所述骨架(1)頂部的形狀和尺寸相對應,所述鋼化玻璃(2)得以鋪設固定于所述骨架(1)的頂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屋頂采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立框由骨架左立柱(12)、骨架橫桿(13)、骨架右立柱(12’)以及骨架檁條(14)圍合而成,所述骨架直梁(11)的兩端分別連接于相鄰的兩個所述骨架立框的骨架橫桿(13)上,多根所述骨架直梁(11)以及多根所述骨架橫桿(13)被設置于同一平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屋頂采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化玻璃(2)以膠黏的方式固定于所述骨架(1)的頂面,其兩端分別由固定機構固定于位于所述骨架(1)頂面兩側的骨架直梁(11)。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屋頂采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個所述骨架立框內設置有至少一根呈對角線方向設置的骨架斜向支撐桿(15),而在所述骨架(1)的兩側分別設置有多根骨架斜拉桿(16),而每一根所述骨架斜拉桿(16)的兩端分別固定于兩個相鄰設置的骨架立框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屋頂采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左立柱(12)、的高度小于所述骨架右立柱(12’),所述骨架立框合圓成一直角梯形,所述骨架橫桿(13)相對于水平面傾斜設置;所述鋼化玻璃(2)的寬度大于所述骨架檁條(14)的長度,當所述鋼化玻璃(2)鋪設固定于所述骨架(1)的頂面時,所述鋼化玻璃(2)右側端部與所述骨架(1)的右側邊緣對齊,其通過折件壓條(3)固定于所述骨架(1)頂部右側的骨架直梁(11),而所述鋼化玻璃(2)左側端部突出于所述骨架(1)的左側邊緣,其通過防滑折件(4)固定于所述骨架(1)頂部左側的骨架直梁(11)。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屋頂采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件壓條(3)包括呈L型設置的壓片(31)與第一連接片(32),所述壓片(31)貼合于所述鋼化玻璃(2)右側端部的頂面,所述第一連接片(32)通過第一連接螺釘(33)固定于所述骨架(1)頂部右側的骨架直梁(11)上;所述防滑折件(4)包括相互連接的槽型壓片(41)以及第二連接片(42),所述槽型壓片(41)的具有呈“匚”字型的凹槽(411),所述鋼化玻璃(2)的左側端部容置于該凹槽(411)中,所述第二連接片(42)通過第二連接螺釘(43)固定于所述骨架(1)頂部左側的骨架直梁(11)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屋頂采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411)內部填充有結構膠,從而填充所述槽型壓片(41)與所述鋼化玻璃(2)的左側端部之間的間隙,所述槽型壓片(41)遠離所述第二連接片(42)的開放端周圍涂布有密封膠。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屋頂采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化玻璃(2)被配置為雙層夾膠鋼化玻璃,包括重疊設置的上層鋼化玻璃和下層鋼化玻璃,其中,所述上層鋼化玻璃被配置為磨砂鋼化玻璃,所述上層鋼化玻璃與所述下層鋼化玻璃的厚度分別為6mm~10mm。
9.一種屋頂,其特征在于,包括屋面基層、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屋頂采光裝置以及屋頂隔離結構層,所述屋頂面基層由多根屋面側檁條(5)組成,其包括多根橫向檁條(51)以及與所述橫向檁條(51)垂直設置的多根縱向檁條(52),所述屋面基層上形成有一個或多個由所述橫向檁條(51)與所述縱向檁條(52)圍合成的采光帶,每一個采光帶上設置有一個與該采光帶尺寸相對應的所述屋頂采光裝置,所述屋頂采光裝置的骨架(1)的底部固定于所述屋面側檁條(5)上,所述屋頂隔離結構層覆蓋于所述屋面基層的頂面以及所述屋頂采光裝置的所述骨架(1)的側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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