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283624.7 | 申請日: | 2018-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649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0 |
| 發明(設計)人: | 沈溪輝;陳建;李亞平;程燕;陶錦華;盛順利;王明霞;何先標;唐量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豐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J3/48 | 分類號: | C10J3/48;C10J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鞏克棟 |
| 地址: | 3211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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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物制藥廢水 無害化處置 玻璃態渣 氣態產物 液態熔渣 預處理液 水煤漿 碳酸氫銨 高值化利用 水煤漿氣化 變換處理 二次污染 含氧氣氛 混合氣體 凈化氣體 氣化反應 碳源物質 性質穩定 重金屬 富含 激冷 凈化 轉化 生產 | ||
1.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待處理生物制藥廢水制成預處理液;
(2)將步驟(1)所述預處理液與助劑和碳源物質混合,制成水煤漿;
(3)將步驟(2)所述水煤漿在含氧氣氛中,于1000℃~1700℃和0.5MPa~5MPa下進行氣化反應,得到氣態產物和液態熔渣;
(4)將步驟(3)得到的氣態產物和液態熔渣進行激冷并分離得到混合氣體和玻璃態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待處理生物制藥廢水為生物制藥廠的發酵殘余液和/或提取廢水;
優選地,步驟(1)中調節待處理生物制藥廢水的pH值至4~6,得到預處理液;
優選地,采用酸性物質調節待處理生物制藥廢水的pH值至4~6;
優選地,所述酸性物質為無機酸、有機酸或弱酸鹽中任意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
優選地,所述酸性物質為硝酸、硫酸、鹽酸、碳酸氫鈉、檸檬酸或草酸中的任意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助劑為兩親性表面活性劑;
優選地,步驟(1)所述助劑為萘磺酸鹽、木質素磺酸鹽、磺化腐殖酸鹽、聚烯烴磺酸鹽、聚丙烯酸酯、羧酸鹽或磷酸鹽中任意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優選為萘磺酸鈉、木質素磺酸鉀、磺化腐殖酸鈉、聚烯烴磺酸鉀或磷酸鈉中任意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碳源物質為木炭、煤、焦粉、炭黑或以C、H和O為主要成分的有機物中的任意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
優選地,步驟(2)所述預處理液、助劑與碳源物質的質量比為100:(0.2~2.0):(50~200),優選為100:(0.5~1.0):(100~150)。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混合為磨漿處理;
優選地,步驟(2)制得的水煤漿,調節其粘度為300mPa·s~700mPa·s、固體質量含量為40%~70%。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所述含氧氣氛中氧氣的體積含量≥99.5%;
優選地,步驟(3)所述氣化反應溫度為1200℃~1500℃、壓力為1MPa~3MPa;
優選地,步驟(3)所述氣化反應時間為2s~15s,優選為5s~10s;
優選地,步驟(3)所述氣化反應在氣化爐中進行。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所述激冷為在0.5s~10s內冷卻至100℃~300℃,優選為在1s~4s內冷卻至100℃~200℃;
優選地,步驟(4)所述激冷過程中產生的冷卻水和/或沖渣水經過濾后循環利用。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步驟(4)分離得到的混合氣體進行脫硫和變換處理,得到富含H2和CO2的凈化氣體;
優選地,所述凈化氣體中H2和CO2的總體積含量≥95%;
優選地,所述富含H2和CO2的凈化氣體用于生產碳酸氫銨。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得到的玻璃態渣作為生產建筑材料的輔料。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生物制藥廢水的無害化處置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調節待處理生物制藥廢水的pH值至4~6,制成預處理液;
(2)將步驟(1)所述預處理液與助劑和碳源物質按質量比100:(0.2~2.0):(50~200)混合均勻,制成粘度為300mPa·s~700mPa·s、固體質量含量為40%~70%的水煤漿;
(3)將步驟(2)所述水煤漿在氧氣體積含量≥99.5%的含氧氣氛中,于1200℃~1500℃和1MPa~3MPa下進行氣化反應5s~10s,得到氣態產物和液態熔渣;
(4)將步驟(3)得到的氣態產物和液態熔渣在1s~4s內激冷至100℃~200℃并分離得到混合氣體和玻璃態渣,將得到的混合氣體進行脫硫和變換處理,得到H2和CO2體積含量≥95%的凈化氣體,其作為生產碳酸氫銨化工產品的原料;得到的玻璃態渣作為生產建筑材料的輔料;激冷過程中產生的冷卻水和/或沖渣水經過濾后循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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