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軌道交通通信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272639.3 | 申請日: | 2018-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162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8 |
| 發明(設計)人: | 邱吉;黃夫家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L27/00 | 分類號: | B61L2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潤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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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交通 通信 系統 | ||
1.一種軌道交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運行控制中心,以及設備非集中站;所述設備非集中站位于軌道交通線路中的各個車站;
所述運行控制中心包括:中心管理工作站、中心通信網絡設備以及中心服務器群;所述中心通信網絡設備分別連接所述中心管理工作站和所述中心服務器群;
所述設備非集中站包括:非集中站通信網絡設備以及各個通信子系統的應用終端;所述非集中站通信網絡設備分別與所述中心通信網絡設備和所述應用終端連接;
所述運行控制中心,用于獲取所述設備非集中站的應用終端采集的信息,以及對所述設備非集中站的應用終端進行控制;
所述中心服務器群包括:中心網絡管理服務器、應用管理服務器以及存儲設備;
所述中心網絡管理服務器,用于對所述中心通信網絡設備與中心管理工作站、非集中站通信網絡設備之間的連接進行管理;
所述應用管理服務器,用于對各個通信子系統進行應用管理;
所述存儲設備,用于存儲所述應用終端的相關數據;
還包括:設備集中站;
所述軌道交通線路劃分為至少一個集中站區域,每個集中站區域內的其中一個車站為集中站,其他車站為非集中站;所述設備集中站位于所述集中站;所述設備非集中站位于所述非集中站;
所述設備集中站包括:區域管理工作站、區域通信網絡設備、區域控制設備、區域服務器群以及各個應用終端;
所述區域通信網絡設備分別與所述區域管理工作站、所述中心通信網絡設備、所述區域控制設備以及所述區域服務器群連接;
所述設備集中站,用于獲取所述設備非集中站以及自身的應用終端采集的信息,將采集的信息上報給運行控制中心,以及對所述設備非集中站以及自身的應用終端進行控制;
應用終端包括以下終端中的任意一種或者多種:攝像機、PIS顯示器、廣播揚聲器、顯示時鐘、檢票閘機、售票終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行控制中心還包括:中心控制設備;
所述中心控制設備與所述中心通信網絡設備連接,用于根據所述中心管理工作站的控制指令對所述設備非集中站的應用終端進行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通信子系統包括以下系統中的任意一種或者多種:視頻監控系統CCTV、自動售檢票系統AFC、廣播系統PA、乘客信息顯示系統PIS、時鐘同步系統CLK、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BAS。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交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管理服務器的數量為多個,分別與各個通信子系統對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區域服務器群包括:區域網絡管理服務器、分轉發服務器以及應急控制服務器;
所述區域網絡管理服務器,用于對集中站區域內區域通信網絡設備與區域管理工作站、非集中站通信網絡設備以及各個應用終端之間的連接進行管理;
所述分轉發服務器,用于對運行控制中心、設備非集中站以及設備集中站之間的數據轉發進行管理。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機為視頻監控系統CCTV中的設備;
所述PIS顯示器為乘客信息顯示系統PIS中的設備;
所述廣播揚聲器為廣播系統PA中的設備;
所述顯示時鐘為時鐘同步系統CLK中的設備。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區域控制設備,用于獲取集中站區域內集中站以及非集中站的應用終端采集的信息,以及對集中站區域內集中站以及非集中站的應用終端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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