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及其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247125.2 | 申請日: | 2018-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928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01 |
| 發明(設計)人: | 陳愛平;李大濁;龐亨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蘭谷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8 | 分類號: | B01D53/78;B01D5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正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俞光明 |
| 地址: | 215000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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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鈣離子 凈化劑 甲苯 甲醛 可揮發性有機物 凈化效果 對甲醛 凈化液 絡合物 去除 氨基 金屬螯合劑 多元環狀 甲苯分子 金屬離子 凈化空氣 絡合反應 氣體分子 凈化 固定的 失活 鎖定 釋放 引入 環保 應用 安全 發現 | ||
1.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包括絡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絡合物由EDTA和鈣離子反應生成的凈化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鈣離子來源于氯化鈣、硫酸鈣、磷酸鈣、氫氧化鈣中的任意一種或任意幾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鈣離子采用鎂離子、鋅離子、銅離子、鋁離子、鐵離子、鈷離子替換。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EDTA與金屬離子比例為2: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三聚磷酸鈉、2-咪唑烷酮、環糊精、明膠和稀釋劑。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稀釋劑為水或淡離子溶液。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用于去除空氣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以下組份按重量計:
EDTA 0.5-10.0份
氯化鈣 0.1-5.0份
三聚磷酸鈉 0.1-5.0份
2-咪唑烷酮 0.1-20.0份
環糊精 0.1-10.0份
明膠 0.1-5.0份
稀釋劑 50-100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還包括pH調節劑。
9.一種權利要求1-8中所述的一種用于去除空氣中可揮發性有機物凈化劑的應用,其特征在于:在正常生活和居住環境條件下高效凈化空氣、污水、土壤中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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