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SCR系統及其控制單元和排空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233402.4 | 申請日: | 2018-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9597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25 |
| 發明(設計)人: | 金未平;江以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3/20 | 分類號: | F01N3/20;F01N3/28;F01N9/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麗軍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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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scr 系統 及其 控制 單元 排空 方法 | ||
1.一種用于車輛SCR系統中的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能夠控制車輛SCR系統中的供給單元和噴射單元的操作,并且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能夠執行車輛SCR系統的尾氣處理液排空操作;
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在車輛發動機運行結束后停止供給單元和噴射單元的操作,使得車輛SCR系統自然泄壓;
之后,所述控制單元基于泄壓過程中的系統壓力與時間的關系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
之后,所述控制單元基于確定的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來確定系統排空操作時間;其中,當殘余空氣量不低于防止供給單元凍裂所需的殘余空氣量安全值時,所述控制單元將系統排空操作時間確定為針對噴射單元執行排空操作所需的時間;而當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低于所述安全值時,所述控制單元將系統排空操作時間確定為補償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與安全值之間的差值所需的時間;
之后,所述控制單元以所確定的系統排空操作時間執行車輛SCR系統的尾氣處理液排空操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在排空操作期間控制供給單元中的主泵停止運轉,并且建立使得尾氣處理液從噴射單元朝向供給單元回流、以及從供給單元朝向車輛SCR系統的尾氣處理液罐回流的回流路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基于車輛SCR系統自然泄壓過程中在系統壓力下降到一預定壓力值所經歷的時間來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預定壓力值為2巴。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利用以所述時間為變量的線性表達式來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基于車輛SCR系統自然泄壓過程中在泄壓經歷了預定時間時的系統壓力來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預定時間為2~3秒。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利用以系統壓力為變量的線性表達式來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至少為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而獲取車輛SCR系統自然泄壓起始時的初始放泄質量流量和初始系統壓力。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還為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而獲取車輛SCR系統中承受尾氣處理液壓力的彈性元件的彈性系數。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彈性元件包括供給單元的殼體、供給單元中的壓力平衡單元、與供給單元相連的壓力管線。
1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至少為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而獲取車輛SCR系統自然泄壓起始時的初始放泄質量流量和初始系統壓力。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還為確定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而獲取車輛SCR系統中承受尾氣處理液壓力的彈性元件的彈性系數。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彈性元件包括供給單元的殼體、供給單元中的壓力平衡單元、與供給單元相連的壓力管線。
15.如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當殘余空氣量不低于所述安全值時,所述排空操作時間為20秒,而當供給單元中的殘余空氣量低于所述安全值時,所述排空操作時間為20秒至9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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