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調度重試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211538.5 | 申請日: | 2018-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199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何青松;周仕成;王新盟;李聯邦 | 申請(專利權)人: | 口碑(上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54 | 分類號: | G06F9/54;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源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44 | 代理人: | 馮德魁;竇曉慧 |
| 地址: | 200135 上海市浦東新區自由***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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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調度 重試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提供一種調度重試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根據作業調度處理異常時的具體異常情況,確定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根據所確定的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次調度重試;以及,若判斷結果為是,則進一步包括獲取與所述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相對應的調度策略;若需要進行下一次調度重試,則采用所述調度策略確定下一次調度重試的時間,并在該時間到達時執行下一次調度重試。據此,本申請的技術方案針對不同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采取不同的調度策略,提高了處理異常的效率、節省了調度重試時的系統資源。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計算機調度方法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調度重試方法及裝置。本申請還涉及一種用于調度重試的電子設備以及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在大型的網絡架構中,一個業務動作請求往往需要經過多個系統調用才能完成,包括系統間調用、數據計算、數據存儲等比較耗時的操作。如果遇到系統間調用異常、業務數據異常、接口調用超時等情況,發起系統需要進行調度重試,以便繼續推進執行業務動作請求。調度重試策略直接決定了業務動作多久能推進到成功、調度重試消耗系統多少資源等實際問題。因此,調度重試策略的選擇對于推進執行業務動作請求成功執行關系密切。
在現有技術中,調度重試策略采用了等差時間間隔的方式,應對所有異常場景。該方法存在明顯的缺陷,因為等差間隔的間隔時間沒法合理的確定,時間間隔太小則浪費系統資源,時間間隔大則增加了推進到成功的時間成本,針對一些無法調度重試成功的異常進行調度重試也沒有必要。比如,部分異常場景調度永遠不能推進到成功,需要人工介入解決,對這樣異常進行調度重試就沒有必要。再比如,部分異常場景不能短時間推進到成功,因此短時間內的調度重試會白白浪費時間與系統資源。另外,還有一些異常在短時間內可以調度重試成功,在等差時間間隔策略下,可能經過較長的時間間隔才進行下一次調度重試,效率較低。
發明內容
本申請提供一種調度重試方法該方法,旨在解決現有調度重試方法處理異常效率低、調度重試時浪費系統資源的問題。
本申請提供的一種調度重試方法該方法,包括:根據作業調度處理異常時的具體異常情況,確定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根據所確定的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次調度重試;以及,若判斷結果為是,則進一步包括獲取與所述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相對應的調度策略;若需要進行下一次調度重試,則采用所述調度策略確定下一次調度重試的時間,并在該時間到達時執行下一次調度重試。
可選的,所述根據作業調度處理異常時的具體異常情況確定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之前,還包括:在接收到動作發起方的動作請求后,請求服務器校驗動作發起方的信息;在接收到服務器發送的動作發起方的信息通過校驗的信息后,向動作發起方確認當前動作請求已成功執行;根據所述動作請求,進行該動作請求所需作業的作業調度。
可選的,所述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至少包括以下一種:不可通過調度重試解決的異常、依賴作業處理異常、偶發處理異常、系統異常或調用超時異常。
可選的,若所述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為所述不可通過調度重試解決的異常,則所述根據所確定的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次調度重試的步驟中,判斷結果為否;并進一步執行以下步驟:執行報警操作。
可選的,若所述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為系統異常或調用超時異常,則所述根據所確定的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次調度重試的判斷結果為是;所述調度策略為斐波那契遞數列策略,即按照斐波那契遞數列確定下一次調度重試的時間間隔。
可選的,若所述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為偶發處理異常,則所述根據所確定的作業調度處理異常類型,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次調度重試的判斷結果為是;所述調度策略短時間隔策略,即為下一次調度重試的時間間隔為短時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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