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71027.5 | 申請日: | 2018-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0701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6 |
| 發明(設計)人: | 王世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3 | 分類號: | H04M1/03;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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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受話器和導音件,所述外殼具有背板和周框,所述周框連接于背板,所述周框圍接形成容置腔,且所述周框開設受話孔,所述受話器容置于所述容置腔中,所述導音件具有相連通的第一開口和至少一個第二開口,所述導音件密封連接于所述受話器的振動部上,且所述第一開口連通所述受話器的振動部,所述導音件朝著靠近所述周框的方向延伸直至所述導音件的第二開口連通至所述周框的受話孔;
所述導音件與所述受話器密封連接形成第一承載面,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第一柔性電路板和傳感器,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層疊連接于所述第一承載面上,所述傳感器設置于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上且與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電連接,且所述傳感器與所述第一承載面相背設置;
所述導音件與所述受話器密封連接還形成第二承載面,所述第二承載面與所述第一承載面相背設置,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第二柔性電路板和閃光燈,所述第二柔性電路板層疊連接于所述第二承載面上,所述閃光燈電連接且設置于所述第二柔性電路板上,且所述閃光燈與所述第二承載面相背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于所述第一承載面上的正投影與所述第一承載面完全重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于所述第一承載面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導音件或所述受話器于所述第一承載面的正投影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顯示模組,所述傳感器朝向所述顯示模組。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孔為兩個,兩個所述受話孔相背設置,所述導音件具有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一段的一端為所述第一開口,所述第二段相背設置的兩端分別為一個所述第二開口,所述第二段連接于所述第一段,且所述第二段與所述第一段的連接處位于兩個所述第二開口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孔為一個,所述導音件具有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一段的一端為所述第一開口,所述第二段的一端連通于所述第一段的另一端,所述第二段的另一端為所述第二開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靠近所述周框上開設有所述受話孔的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音件經密封件密封于所述受話器的振動部上,所述密封件的內腔于所述受話器的正投影的區域包含所述受話器的振動部所在的區域。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具有內腔面,所述內腔面環繞形成所述內腔,所述內腔面為錐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有相背設置的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所述第一開口靠近所述受話器,所述內腔面的口徑沿著所述第一開口至所述第二開口的方向逐漸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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