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和支護體系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63965.0 | 申請日: | 2018-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8569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03 |
| 發明(設計)人: | 張文超;薛煒;楊淚朵;于方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科院廣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E02D29/045 |
| 代理公司: |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 44329 | 代理人: | 楊曉松 |
| 地址: | 510650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分期 地下室 支護 代錨桿 方法 體系 | ||
1.一種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根據擬建地下室(6)的外墻邊線,在擬建地下室(6)與既有地下室(5)之間的預留空間進行放定位線定位;
S2:根據定位線在預留空間內施工得到支護樁(1);
S3:在擬建地下室(6)上分層分段開挖土方至支護樁(1),在支護樁(1)的頂部的底標高施工得到冠梁(2),并在施工冠梁(2)時,將等代錨桿(3)的一端錨入冠梁(2)內部,將等代錨桿(3)的另一端與既有地下室(5)通過甩筋(4)焊接固定;
S4:在擬建地下室(6)上繼續分層分段開挖土方至擬建地下室(6)的基坑底設計標高,澆筑擬建地下室(6)的底板底墊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S5:沿支護樁(1)的邊緣砌筑磚墻(7)至冠梁(2)的面標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S6:施工擬建地下室(6)的外墻防水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S7:施工擬建地下室(6)的底板,并以單邊支模的工藝施工擬建地下室(6)的側墻,完成地下室結構的施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所述的預留空間的距離為磚墻(7)的厚度與支護樁(1)的半徑之和。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樁(1)可選擇管樁、混凝土灌注樁或者鋼管樁。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中,通過綁扎鋼筋、支模板并澆筑混凝土施工得到冠梁(2);將等代錨桿(3)的另一端與既有地下室(5)通過甩筋(4)兩面焊接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一種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方法制造的支護體系,其特征在于:包括擬建地下室(6)與既有地下室(5),所述擬建地下室(6)與所述既有地下室(5)之間設有預留空間,所述預留空間內設有支護樁(1),所述支護樁(1)的頂部設有冠梁(2),所述冠梁(2)錨入設有等代錨桿(3),所述等代錨桿(3)的另一端與既有地下室(5)通過甩筋(4)焊接固定。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樁(1)可選擇管樁、混凝土灌注樁或者鋼管樁;所述支護樁(1)的邊緣砌筑磚墻(7),所述磚墻(7)外側施工設有防水層。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分期地下室支護的等代錨桿支護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等代錨桿(3)為鋼筋材料制成。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科院廣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未經中科院廣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163965.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