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裝置、照明系統以及移動體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160190.1 | 申請日: | 2018-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068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07 |
| 發明(設計)人: | 辻博也;金山喜彥;上野康晴;緒方智行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知識產權經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41/141 | 分類號: | F21S41/141;F21S41/24;F21S41/25;F21V23/00;F21V23/04;F21W102/13;F21W107/10;F21Y115/10;F21Y113/1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源 主透鏡 射出 調色 照明系統 照明裝置 白色LED 亮白色 移動體 合成 投影透鏡 光出射 前照燈 引導的 導光 基板 配置 | ||
提供能夠在特定區域容易地實現調色且還能夠抑制調色不均的照明裝置、照明系統以及移動體。前照燈具備多個光源(50)安裝于基板(33)而成的LED基板(22)、配設于多個光源(50)的光出射側的主透鏡(23)以及配置于主透鏡(23)的與多個光源(50)側相反的一側的投影透鏡(24)。多個光源(50)包括多個組光源(50b),各組光源(50b)包括射出亮白色的光的第一白色LED(60)和射出自然白的光的第二白色LED(61)。主透鏡(23)包括能夠對從同一組光源(50b)射出的亮白色的光與自然白的光進行合成及引導的導光合成部(40a)。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照明裝置、照明系統以及移動體。
背景技術
以往,作為照明裝置,存在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車輛的前照燈。在該前照燈中,多個發光元件安裝于一個基板,且多個發光元件射出相同顏色的光。在該前照燈中,對安裝于基板的第一區域的發光元件與安裝于基板的第二區域的發光元件相獨立地控制其亮度。通過這樣,能夠實現比近光用配光模式或遠光用配光模式這樣的2值的配光控制更靈活的配光控制。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9-224191號公報
發明內容
如果能夠在照射區域內的特定區域使調色變得容易且還能夠抑制調色不均,則能夠照亮車輛的駕駛中應注意的對象、暗的地方來使之醒目。因而,能夠減少事故,具有很大意義。
因此,本公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在構成照射區域的至少一部分的特定區域容易地實現調色且還能夠抑制調色不均的照明裝置、照明系統以及移動體。
本公開所涉及的照明裝置具備:基板,其安裝有多個光源;導光構件,其配設于多個光源的光出射側;以及投影透鏡,其配置于導光構件的與基板側相反的一側,其中,多個光源包括一個以上的組光源,各組光源包括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和第二顏色發光元件,導光構件包括一個以上的導光合成部,該導光合成部包括配置于組光源的光出射側的光入射面以及配設于與該光入射面相反一側的端部的光出射面,能夠對多種顏色的光進行合成及引導,在在光出射面中射出第一顏色的光的第一顏色光出射區域與在光出射面中射出第二顏色的光的第二顏色光出射區域具有彼此重疊的部分。
此外,本說明書中,將不同顏色的光定義為光譜的分布形狀不同的光。
根據本公開的照明裝置、照明系統以及移動體,能夠在構成照射區域的至少一部分的特定區域容易地實現調色且還能夠抑制調色不均。
附圖說明
圖1是從前側觀察本公開的一個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汽車時的平面圖。
圖2是上述汽車的前照燈的局部截面圖。
圖3是分解上述前照燈時的光源基板、導光構件以及投影透鏡的分解立體圖。
圖4是包括上述前照燈的前照燈系統的控制框圖。
圖5是表示導光構件的光出射面、導光構件的光出射面以及光源基板的發光面的關系的圖,圖5A是表示導光構件的光出射面的俯視圖。另外,圖5B是表示導光構件的光入射面的俯視圖,圖5C是表示光源基板的發光面的俯視圖。
圖6是用于說明前照燈中的色度分布的圖,圖6A是表示在使光源基板所包含的全部的第二白色LED點亮時從駕駛席觀察時的色度分布的圖。另外,圖6B是表示在使光源基板所包含的全部的第一白色LED和第二白色LED點亮時從駕駛席觀察時的色度分布的圖。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松下知識產權經營株式會社,未經松下知識產權經營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160190.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光源組件、照明裝置以及移動體
- 下一篇:照明裝置以及移動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