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生活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tǒng)及工藝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156195.7 | 申請日: | 2018-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439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3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徐振克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徐振克 |
| 主分類號: | F23J15/02 | 分類號: | F23J15/02;F23J15/04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科融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34126 | 代理人: | 李慧 |
| 地址: | 325116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生活垃圾焚燒煙氣 處理系統(tǒng) 滴濾 靜電除塵裝置 煙氣處理過程 除泥裝置 工藝優(yōu)化 垃圾焚燒 排放裝置 水浴裝置 吸附裝置 效果穩(wěn)定 依次布置 有效處理 運行管理 廢水處理 除泥 水浴 吸附 煙氣 廢水 清晰 | ||
1.一種生活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布置的除泥裝置、水浴裝置、滴濾裝置、吸附裝置、除CO裝置、除嗅裝置、靜電除塵裝置及排放裝置。
2.一種基于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生活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tǒng)的生活垃圾焚燒煙氣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將垃圾焚燒設(shè)備所產(chǎn)生的煙氣通過密封管路接入除泥裝置;
(2)、除泥裝置后接入水浴裝置,煙氣在水浴裝置中被去除大部分以顆粒形式存在的有害物質(zhì);
(3)、水浴裝置后接入滴濾裝置,煙氣在滴濾裝置中被去除有機揮發(fā)性物質(zhì);
(4)、滴濾裝置后接入吸附裝置,吸附裝置將煙氣中殘存的有害物質(zhì)吸附;
(5)、吸附裝置后接入除CO裝置,除CO裝置將CO 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
(6)、除CO裝置后接入除嗅裝置,除嗅裝置進行煙氣除嗅;
(7)、除嗅裝置后接入靜電除塵裝置,靜電除塵裝置去除煙氣中的殘余粉塵;
(8)、靜電除塵裝置后接入排放裝置,經(jīng)步驟(7)處理后的氣體從排放裝置中排出。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煙氣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之后還包括廢水處理工藝,廢水處理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漂浮物分離:在水浴裝置后接入水箱,水箱將漂浮物分離;
(2)、濾清:在水箱中投入能夠吸收有害物質(zhì)的添加劑;
(3)、吸附:對水箱中的有害物質(zhì)進行吸附;
(4)、循環(huán):將吸附后的水再次通入水箱進行回用;
(5)、回收處理:將長期使用后的水回收,作為危險有害廢棄物集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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