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鋰離子電池陰極的復合材料及其制備方法和鋰離子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49257.1 | 申請日: | 2018-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1170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1 |
| 發明(設計)人: | 劉宏建;K·D·開普勒;R·韋爾默朗;F·張;P·黑利;M·斯萊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孚能科技(贛州)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4/36 | 分類號: | H01M4/36;H01M4/505;H01M4/525;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喬雪微;嚴政 |
| 地址: | 341000 江西省贛州***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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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鋰離子電池 陰極 復合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鋰離子電池陰極的復合材料,該復合材料包括:
由Li1+a(Ni1-b-cCobMnc)O2表示的基礎活性材料,其中,0≤a≤0.5,0≤b≤0.4,0≤c≤0.6,且b+c1;和
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上的涂層,該涂層由含有SnBxO2+3x/2-y/2Fy組分的相構成;其中,0x≤5,0y4+3x;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Sn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0.2-1.2重量%;B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0.08-0.5重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Sn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0.2-0.8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Sn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0.45-0.75重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B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0.08-0.16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B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0.1-0.14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Sn元素的重量百分比與B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3:0.1-1.35。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Sn元素的重量百分比與B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3:0.4-1.25。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Sn元素的重量百分比與B元素的重量百分比為3:0.4-0.8。
9.根據權利要求1-5、7和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所述涂層的含量為0.1-3重量%。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所述涂層的含量為0.2-1.7重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基礎活性材料的總量,所述涂層的含量為0.6-0.8重量%。
12.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復合材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基礎活性材料與所述相含有的組分和/或所述相含有的組分的前體混合;以及
(2)將步驟(1)得到的混合物焙燒。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1)中,所述混合為干混;或者
所述混合在溶劑的存在下進行,其中,所述溶劑選自水和甲醇。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1)中,所述混合在研磨介質的存在下進行。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研磨介質為氧化鋯。
16.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1)中,先將所述基礎活性材料與B2O3或其前體混合20-40分鐘,得到混合物,然后與SnO2-y/2Fy或其前體混合1小時至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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