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杭菊萃取物與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49240.6 | 申請日: | 2018-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5401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04 |
| 發明(設計)人: | 潘一紅;姚心然;呂居勛;溫淑芳;許博堯;李明翰;莊凱安;張志萱 | 申請(專利權)人: |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A61K36/287 | 分類號: | A61K36/287;A61K31/352;A61P17/00;A61P37/08;A61P37/02;A61P31/04;A61P31/10;A61P31/12;A61P17/04;A61P29/00;A61K13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曹立莉;秦劍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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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備 具有 治療 皮膚 疾病 功效 萃取 方法 與其 應用 | ||
1.一種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包括:
(a)將杭菊以萃取溶劑進行萃取程序,以獲得萃取液,該萃取溶劑為水;以及
(b)將至少一種糖苷酶加入該萃取液中,以發生酶反應而產生沉淀物,
其中該沉淀物為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
其中該至少一種糖苷酶擇自由下列所組成之群組中的至少一個:
葡萄糖苷酶;以及
葡萄糖醛酸酶,
該至少一種糖苷酶與該杭菊的重量比為1:200-1000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萃取程序的溫度為70-10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萃取程序的時間為1-3小時。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至少一種糖苷酶為該葡萄糖苷酶,而該葡萄糖苷酶為β-葡萄糖苷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至少一種糖苷酶為該葡萄糖苷酶與該葡萄糖醛酸酶,且其中該葡萄糖苷酶為β-葡萄糖苷酶,而該葡萄糖醛酸酶為β-葡萄糖醛酸酶。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酶反應的溫度為25-45℃。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酶反應的時間為5-30小時。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β-葡萄糖苷酶與該β-葡萄糖醛酸酶的重量比為1-2:1-2。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于步驟(b)中,于該酶反應后,更進行冷卻程序以促進該沉淀物產生。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冷卻程序的溫度為2-15℃,而該冷卻程序的時間為2-24小時。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于步驟(b)之后,更包括(c)對該沉淀物進行清洗程序。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清洗程序包括:
(i)將該沉淀物以醇類溶劑回溶,以形成混合液,其中該混合液含有溶液部分與不溶物;以及
(ii)將該溶液部分進行濃縮干燥以獲得經清洗的沉淀物。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其中該醇類溶劑包括甲醇或乙醇。
14.一種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其系通過如權利要求1-13任一項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來獲得。
15.一種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至少包括以下二個指標成分:
木犀草素;以及
芹菜素,
其中于該杭菊萃取物中,該木犀草素與該芹菜素含量總合為15-85wt%,
其中該杭菊萃取物是通過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的方法來獲得。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具有治療皮膚疾病功效的杭菊萃取物,其中于該杭菊萃取物中,該木犀草素與該芹菜素的含量比為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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