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凝膠滅火材料、滅火材料以及封堵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147334.X | 申請日: | 2018-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989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0 |
| 發明(設計)人: | 王利軍;曾海利;趙洪偉;朱建偉;趙振波;賀帥 | 申請(專利權)人: |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26 | 分類號: | C04B28/26;A62D1/00;C04B111/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佳 |
| 地址: | 017000 內蒙古自治區***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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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滅火材料 凝膠 封堵劑 類化合物 滅火過程 促凝劑 調和劑 水玻璃 絮凝劑 龜裂 粘接 煤礦 | ||
本發明涉及滅火材料領域,且特別涉及一種凝膠滅火材料、滅火材料以及封堵劑。凝膠滅火材料包括占凝膠滅火材料質量13?20%的水玻璃類化合物、占凝膠滅火材料質量3?15%的促凝劑、占凝膠滅火材料質量2?3%的絮凝劑,其余量為調和劑。該滅火材料可以穩定地粘接在煤礦等基體上,不易脫落和龜裂,且在滅火過程中不會產生有害氣體。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滅火材料領域,且特別涉及一種凝膠滅火材料、滅火材料以及封堵劑。
背景技術
隨著煤礦采空區范圍不斷增大,礦壓顯現逐步明顯,采空區煤柱、密閉受壓易形成裂隙,采空區漏風加大,非常容易引起采空區內浮煤自燃。井下一旦發生火災,通常采取直接用水滅火的方法,但是水通過600℃以上熾熱煤炭,會產生水煤氣,并極易誘發水煤氣爆炸,造成二次事故;而現有的黃泥灌漿系統滿足不了小范圍、突發性火災,且靈活機動性差;注氮滅火由于氮氣容易泄漏,往往需要先對發火區域進行封閉并且需要較長的施注時間,滅火效果差,火區容易發生復燃現象。現在急需一種便于運輸、不產生有害氣體、能夠實現快速滅火,且可根據火勢調整滅火材料使用量的滅火材料。
且現有技術中采用的凝膠滅火材料為成品凝膠具有保質期,不便于長時間儲存,而煤礦自然發火具備突發性,不能根據不同火勢調整凝膠的使用,使得其實用性差,且現有凝膠滅火材料經過高溫加熱,容易從基體上脫落,降低滅火效果。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凝膠滅火材料,該滅火材料可以穩定地粘接在煤礦等基體上,不易脫落和龜裂,且在滅火過程中不會產生有害氣體。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滅火材料,該滅火材料不僅僅可對較大范圍內的明火火災進行處理,還可以對火災驅進行覆蓋。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封堵劑,其能夠填充對各種風險或者隅角進行填充封堵。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本發明提出一種凝膠滅火材料,凝膠滅火材料包括占凝膠滅火材料質量13-20%的水玻璃類化合物、占凝膠滅火材料質量3-15%的促凝劑、占凝膠滅火材料質量2-3%的絮凝劑,其余量為調和劑。
本發明提出一種滅火材料,其包括骨料和上述的凝膠滅火材料。
本發明提出一種封堵劑,其包括上述的凝膠滅火材料。
本發明的凝膠滅火材料通過水玻璃類化合物與促凝劑反應吸熱,降低火災現場的溫度,同時二者反應得到網狀縮合的硅酸,能夠覆蓋到煤礦表面或者對縫隙進行封堵繼而有效隔絕空氣,同時膠狀的硅酸可以固化水,使得水能夠快速滅火,防止水煤氣的產生。而后通過硅酸與絮凝劑協同作用,促進凝膠的產生且防止凝膠脫落或者龜裂,繼而保證其滅火效果。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實施例中未注明具體條件者,按照常規條件或制造商建議的條件進行。所用試劑或儀器未注明生產廠商者,均為可以通過市售購買獲得的常規產品。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區分描述,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下面對本發明實施例的凝膠滅火材料、滅火材料以及封堵劑進行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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