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茶氨酸、磷脂酰絲氨酸和原花青素的緩解視疲勞的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146506.1 | 申請日: | 2018-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590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15 |
| 發明(設計)人: | 魏巍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圖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198 | 分類號: | A61K31/198;A61K31/685;A61K31/352;A61P27/02;A61P25/00;A61P25/20;A61P25/22;A23L33/175;A23L33/105;A23L33/10;A23L2/38;A23G3/36;A23L21/1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橋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劉世平 |
| 地址: | 610039 四川省成都***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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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緩解視疲勞 磷脂酰絲氨酸 原花青素 茶氨酸 視疲勞 注意力不集中 局部癥狀 記憶力 人群 健康 | ||
1.緩解視疲勞的組合物,其特征是:活性成分包括茶氨酸、磷脂酰絲氨酸和原花青素。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是:所述活性成分的重量配比為:茶氨酸20~1000份、磷脂酰絲氨酸10~1000份、原花青素1~800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是:所述活性成分的重量配比為:茶氨酸100~400份、磷脂酰絲氨酸100~600份、原花青素1~500份;優選地,所述活性成分的重量配比為:茶氨酸200~400份、磷脂酰絲氨酸200~500份、原花青素1~200份;進一步優選地,所述活性成分的重量配比為:茶氨酸:磷脂酰絲氨酸:原花青素=(1~2):1:(0.01~1)。
4.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是:所述原花青素來源于葡萄籽、葡萄、山楂、花生、銀杏、藍莓、黑豆、油菜、油茶、稻、高粱、可可、蠶豆、扁豆、荔枝、沙棘、蘋果、黑莓、野草莓、桂圓、越橘、沙棗、酸果蔓、柿子、山竹、石榴、柏樹、松樹、銀合歡、白樺樹、桉樹、鉤藤毛白楊、肉桂、莽草、茶葉、葡萄藤、山玄參、貫葉連翹、月桂、桉樹、玫瑰、牽牛、紫斑蕹菜、紅車軸草、睡蓮、巴豆、地榆、紫甘薯、野葛、大黃、異葉木屬植物中一種或兩種以上。
5.如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是:活性成分還包括DHA、葉黃素、葉黃素酯、(3R,3'R)-二羥基-β-胡蘿卜素中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6.如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是:是各重量配比的活性成分,加入可接受的輔料或者輔助性成分制備而成的食品、保健品或藥品。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是:所述食品、保健品或藥品為口服形式。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是:所述食品或保健品為糖果、飲料、餅干、面包、果凍或膳食補充劑。
9.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是:包括如下步驟:取各重量配比的活性成分,加入食品、保健品或藥品中可接受的輔料或者輔助性成分,即得。
10.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組合物在制備緩解視疲勞的食品、保健品或藥品中的用途。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特征是:所述食品、保健品或藥品具有緩解視疲勞所致眼睛局部癥狀和/或全身癥狀的功效。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是:所述眼睛局部癥狀為眼酸痛、眼脹、畏光、視物模糊、眼干澀、異物感或流淚。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是:所述全身癥狀為注意力下降、記憶力減退、焦慮或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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