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軟件升級管理的方法、服務器、終端、裝置及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46366.8 | 申請日: | 2018-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6231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9 |
| 發明(設計)人: | 朱錦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云計算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8/65 | 分類號: | G06F8/65;H04L67/5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王仲凱 |
| 地址: | 550025 貴州省貴陽市***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軟件 升級 管理 方法 服務器 終端 裝置 存儲 介質 | ||
1.一種軟件升級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服務器獲取升級包;
所述服務器確定終端的目標升級模式,所述目標升級模式包括服務器決策升級模式、終端決策升級模式或協商升級模式中的一種升級模式,所述協商升級模式為所述服務器和所述終端協商確定是否執行軟件升級流程和/或執行軟件升級流程的時間的升級模式;
所述服務器將所述升級包發送給所述終端,并在所述目標升級模式下,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升級包的類型、所述升級包的優先級、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狀態信息中的至少一項執行所述終端的軟件升級流程,所述業務狀態信息包括業務狀態和業務優先級中的至少一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升級模式為服務器決策升級模式時,所述在所述目標升級模式下,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升級包的類型、所述升級包的優先級、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狀態信息中的至少一項執行所述終端的軟件升級流程,包括: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業務狀態信息中獲取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狀態;
當確定所述終端的業務狀態為空閑態或非升級狀態時,所述服務器向所述終端發送指示信息,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終端在預設時間內停止執行所述業務;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終端接收到確認響應后啟動所述軟件升級流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升級模式為服務器決策升級模式時,所述在所述目標升級模式下,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升級包的類型、所述升級包的優先級、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狀態信息中的至少一項執行所述終端的軟件升級流程,包括: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業務狀態信息中獲取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狀態;
當所述升級包的類型為預定義類型且所述業務狀態為非升級狀態時,則所述服務器向所述終端發送指示信息,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終端停止所述業務;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終端接收到確認響應后啟動所述軟件升級流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信息包括第一時間或預定義標識,所述第一時間是指所述終端停止所述業務并執行所述軟件升級流程的響應時間,所述預定義標識指示所述終端收到所述指示信息時停止所述業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升級模式為服務器決策升級模式時,所述在所述目標升級模式下,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升級包的類型、所述升級包的優先級、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狀態信息中的至少一項執行所述終端的軟件升級流程,包括: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業務狀態信息中獲取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優先級;
當確定所述升級包的優先級大于所述業務優先級時,所述服務器向所述終端發送指示信息,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終端停止所述業務;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終端接收到確認響應后啟動所述軟件升級流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升級模式為服務器決策升級模式時,所述在所述目標升級模式下,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升級包的類型、所述升級包的優先級、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狀態信息中的至少一項執行所述終端的軟件升級流程,包括: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業務狀態信息中獲取所述終端中業務的業務優先級和業務狀態;
當確定所述升級包的優先級大于所述業務優先級且所述業務狀態為空閑態時,所述服務器向所述終端發送指示信息,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終端停止所述業務;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終端接收到確認響應后啟動所述軟件升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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