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46194.4 | 申請日: | 2018-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3325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03 |
| 發明(設計)人: | 趙海龍;周大華;陳濤;衛剛;陳宗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29/11 | 分類號: | G01N29/11 |
| 代理公司: | 11252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放;吳蘭柱<國際申請>=<國際公布>= |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聲強 傳聲器 探頭 處理單元 室內 汽車前擋風玻璃 揚聲器 信號發生器 測試裝置 電連接 隔音墻 檢測孔 檢測室 接收室 聲源室 聲源 揚聲器設置 隔音效果 檢測結果 隔音 開口處 檢測 分隔 和聲 | ||
1.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室(1);
隔音墻(2),設置在所述檢測室(1)內,并將所述檢測室(1)分隔成聲源室(3)和接收室(4);所述隔音墻(2)上設有用于放置試樣(5)的檢測孔(6);
揚聲器(7),設置在所述聲源室(3)內;
信號發生器,與所述揚聲器(7)電連接;
傳聲器(9),設置在所述聲源室(3)內;
聲強探頭(10),設置在所述接收室(4)內,且位于所述檢測孔(6)的開口處;
聲強處理單元(11),所述傳聲器(9)、所述聲強探頭(10)均與所述聲強處理單元(11)電連接;所述聲強處理單元(11)獲取所述傳聲器(9)和所述聲強探頭(10)的檢測結果,并計算出聲透損失;
還包括消音箱(8),所述消音箱(8)為一側具有開口的箱狀結構,所述消音箱(8)的開口尺寸大于所述檢測孔(6)的尺寸;所述消音箱(8)位于所述接收室(4)內,且罩設在所述檢測孔(6)處;
所述消音箱(8)的開口處設有環形凹槽(17),所述隔音墻(2)靠近所述檢測室(1)的一側設有與所述環形凹槽(17)相匹配的環形凸起(18);所述環形凹槽(17)的底部和側壁均設有隔音墊;
所述消音箱(8)內設有超細玻璃棉制成的尖劈聲屏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室(1)由雙層墻壁(13)圍成,且所述雙層墻壁(13)之間留有隔音腔(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墻(2)包括平行設置的第一墻體(14)和第二墻體(15),所述第一墻體(14)位于所述第二墻體(15)靠近所述聲源室(3)的一側,所述第一墻體(14)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墻體(15)的厚度,所述第一墻體(14)與所述第二墻體(15)之間設有填充有隔音材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試件框(16),所述試件框(16)安裝在所述檢測孔(6)內,且所述試件框(16)的外周與所述第一墻體(14)貼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試件框(16)位于所述檢測孔(6)靠近所述聲源室(3)的2/3處。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試件框(16)的截面為L形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生器依次通過濾波器和功率放大器與揚聲器(7)電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源室(3)為混響室,所述傳聲器(9)設置在距離墻壁或地面不小于1米。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146194.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