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處理廢塑料和纖維素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43307.5 | 申請日: | 2018-0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1981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7 |
| 發明(設計)人: | 狄佐星;羅明生;張紹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寧波普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1/00 | 分類號: | C10G1/00;C10G1/08;C10G21/14;C10G21/16;B01J29/80;B01J3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至臻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68 | 代理人: | 張寶香;王淼 |
| 地址: | 10260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體產物 纖維素 不溶物 廢塑料 四氫呋喃 環已烷 混合溶劑 氣液固分離 催化反應 催化裂解 裂解反應 目標反應 深度催化 液體收率 萃取分離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處理廢塑料和纖維素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廢塑料經催化裂解所得的產物,經分離得到液體產物I、氣體I和不溶物I,液體產物I經四氫呋喃和環已烷混合溶劑,得含液體產物II的混合溶劑、剩余的液體產物III,前者與纖維素進行催化反應,經分離得到液體產物i、氣體i和不溶物i,液體產物i分別經四氫呋喃和環已烷萃取得液體產物ii和液體產物iii以及剩余的液體產物iv,將液體產物III、液體產物iv及不溶物I和不溶物i進行深度催化裂解反應,所得產物經氣液固分離,分離的液體產物V分別經四氫呋喃和環已烷萃取分離,得液體產物VI和液體產物VII。該方法不僅提高了廢塑料和纖維素總體轉化率,而且促進了目標反應的進行從而提高液體收率。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固廢處理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處理廢塑料和纖維素的方法。
背景技術
大量塑料制品的使用產生的垃圾不僅嚴重污染了環境,而且造成了資源的浪費。目前,塑料制品消費量巨大,每年都會產生大量的廢棄塑料,但是目前廢塑料的回收收集以及分類效率普遍較低,很難持續的供應各種種類的廢塑料,因此單獨處理廢塑料很難形成規模化連續生產。雖然纖維素的產量較大,但目前很多是直接焚燒掉,造成大量的空氣污染和資源的浪費。目前塑料的液化技術以及纖維素的優化利用已經有一些研究,如果把廢塑料添加到纖維素中一起共熱解處理,可以利用二者熱解的優勢,使得二者有價值產物的產量更加高。然而,人們對塑料和纖維素各自直接液化研究發現,二者所需的反應條件和催化劑等工藝條件差距較大,直接將廢塑料和纖維素一起液化,對反應物的種類、反應條件、催化劑等都有較高的要求,這對廢塑料和纖維素的共同處理具有一定的挑戰。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處理廢塑料和纖維素的方法。該方法與現有廢塑料和纖維素的處理工藝相比,不僅提高了總體的轉化率,而且促進了目標反應的進行,從而提高液體收率,提高了整個工藝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處理廢塑料和纖維素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廢塑料加入到催化反應器A中,在催化劑1的作用下進行催化裂解反應,所得的裂解產物經分離得到液體產物I、氣體I和不溶物I;
(2)步驟(1)所得的液體產物I經冷卻后通入四氫呋喃和環己烷混合溶劑進行萃取,分別得到含液體產物II的四氫呋喃和環己烷混合溶劑、剩余的液體產物III;
(3)將纖維素與步驟(2)所得的含液體產物II的四氫呋喃和環己烷混合溶劑加到催化反應器B中,進行催化反應,經分離得到液體產物i、氣體i和不溶物i;
(4)將步驟(3)所得的液體產物i經冷卻后依次通入四氫呋喃、環己烷溶劑進行萃取,分別得到含液體產物ii的四氫呋喃溶液、含液體產物iii的環己烷溶液和剩余的液體產物iv,通過蒸餾處理以除去溶劑,得到液體產物ii和液體產物iii;
(5)對步驟(2)和步驟(4)分別得到的剩余的液體產物III、剩余的液體產物iv及步驟(1)和步驟(3)分別得到的不溶物I和不溶物i加入到催化反應器C中,在催化劑2的作用下進行深度催化裂解反應,所得的裂解產物經分離得到液體產物V、氣體V和不溶物V;
(6)將步驟(5)所得的液體產物V經冷卻后依次通入四氫呋喃、環己烷溶劑進行萃取,分別得到含液體產物VI的四氫呋喃溶液、含液體產物VII的環己烷溶液和剩余的液體產物VIII,通過蒸餾處理以除去溶劑,得到液體產物VI和液體產物VII。
本發明中,所述的催化反應器A、B和C都為漿態床催化裂解反應器。
本發明中,步驟(1)所述的廢塑料主要包括聚乙烯類塑料(PE)、聚丙烯類塑料(PP)、聚苯乙烯(PS)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其總含量不低于加入廢塑料總質量的80%。
本發明中,步驟(1)所述的催化劑劑1由兩種催化劑組成,其一為高嶺土或蒙脫土負載環烷酸鐵和/或環烷酸鉬的催化劑,其二為HY分子篩催化劑。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寧波普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寧波普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143307.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