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苯乙烯-異戊二烯嵌段共聚物以及嵌段共聚物組合物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36778.3 | 申請日: | 2018-0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2860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03 |
| 發明(設計)人: | 康新賀;徐林;王雪;王妮妮;劉輝;孫文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8F297/04 | 分類號: | C08F297/04;C08L5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崇;李婉婉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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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苯乙烯 異戊二烯嵌段 共聚物 以及 組合 應用 | ||
1.一種苯乙烯-異戊二烯嵌段共聚物,該嵌段共聚物中的結構單元按PI1-PSI2的方式連接,其中,
a、PI1段為由異戊二烯形成的均聚段;
b、PSI2段為由苯乙烯和異戊二烯形成的共聚段;
c、以該嵌段共聚物的總量為基準,由異戊二烯形成的結構單元的含量為65-85重量%,由苯乙烯形成的結構單元的含量為15-35重量%,苯乙烯嵌段的含量為0.8-5重量%,所述苯乙烯嵌段含量是指該嵌段中的結構單元均衍生自苯乙烯,且該嵌段中結構單元的數目為5以上;以由異戊二烯形成的結構單元的總量為基準,異戊二烯以1,4-聚合方式形成的結構單元的含量為75-90重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該嵌段共聚物的總量為基準,由異戊二烯形成的結構單元的含量為70-80重量%,由苯乙烯形成的結構單元的含量為20-30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該嵌段共聚物的總量為基準,苯乙烯嵌段的含量為1.2-4.5重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該嵌段共聚物的總量為基準,苯乙烯嵌段的含量為1.5-4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該嵌段共聚物的總量為基準,苯乙烯嵌段的含量為1.7-3.7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由異戊二烯形成的結構單元的總量為基準,異戊二烯以1,4-聚合方式形成的結構單元的含量為80-87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1、2和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由異戊二烯形成的結構單元的總量為基準,異戊二烯以3,4-聚合方式形成的結構單元的含量為10-23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由異戊二烯形成的結構單元的總量為基準,異戊二烯以3,4-聚合方式形成的結構單元的含量為13-20重量%。
9.根據權利要求1、2和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該嵌段共聚物的總量為基準,所述均聚段的含量為15-50重量%,所述共聚段的含量為50-85重量%。
10.根據權利要求1、2和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以該嵌段共聚物的總量為基準,所述均聚段的含量為20-45重量%,所述共聚段的含量為55-80重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2和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該嵌段共聚物的數均分子量為10×104-25×104。
12.根據權利要求1、2和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該嵌段共聚物的數均分子量為12×104-20×104。
13.根據權利要求1、2和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嵌段共聚物,其中,該嵌段共聚物采用包括以下步驟的方法制得:
(1)在第一陰離子聚合條件下,將第一異戊二烯與有機鋰引發劑在溶劑中進行接觸,所述接觸的條件使得所述第一異戊二烯的總轉化率為99重量%以上;
(2)在第二陰離子聚合條件下,將步驟(1)得到的混合物與苯乙烯、第二異戊二烯以及結構調節劑接觸,所述接觸的條件使得所述苯乙烯和所述第二異戊二烯的轉化率為99重量%以上;
以所述第一異戊二烯、所述第二異戊二烯和所述苯乙烯的總量為基準,所述第一異戊二烯的含量為15-50重量%,所述第二異戊二烯的含量為25-60重量%,所述苯乙烯的含量為15-35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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