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光照射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132649.7 | 申請日: | 2018-0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8189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4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木暮靖男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HOYA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41F23/04 | 分類號: | B41F23/04;B41F23/00 |
| 代理公司: | 青島智地領(lǐng)創(chuàng)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7252 | 代理人: | 肖峰;陳海濱 |
| 地址: | 日本東京都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照射 裝置 | ||
1.一種光照射裝置,其相對于以沿第1方向延伸的中心軸為中心旋轉(zhuǎn)的立體照射對象物配置于與所述第1方向正交的第2方向,從所述第2方向向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外周面照射沿第1方向延伸的線狀的紫外光,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直徑為20~60mm,
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照射裝置具有:
光源單元,所述光源單元具有基板、在所述基板上沿所述第1方向配置并相對于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照射所述紫外光的多個LED元件;以及
聚光單元,其配置于所述多個LED元件的光路中,使從各所述LED元件射出的所述紫外光折射或反射,向所述中心軸射出會聚光;
無論在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在所述第2方向上的尺寸大或小的情況下,從所述光源單元射出的紫外光均可靠地入射至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外周面。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照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聚光單元是具有使光向所述中心軸會聚的反射面的反射鏡。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光照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面是包含橢圓或拋物面的曲面。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照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聚光單元是沿所述第1方向延伸的圓柱透鏡,
配置為在從所述第1方向觀察時,所述多個LED元件的光軸和所述圓柱透鏡的光軸朝向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中心方向。
5.一種光照射裝置,其相對于以沿第1方向延伸的中心軸為中心旋轉(zhuǎn)的立體照射對象物配置于與所述第1方向正交的第2方向,從所述第2方向向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外周面照射沿第1方向延伸的線狀的紫外光,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直徑為20~60mm,
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照射裝置具有:
N個光源單元,它們具有基板、在所述基板上沿所述第1方向配置并相對于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照射所述紫外光的多個LED元件,N為大于或等于1的整數(shù);以及
N個光學元件,它們配置于所述多個LED元件的光路中,將從各所述LED元件射出的所述紫外光整形為在從所述第1方向觀察時具有規(guī)定線寬的光,
配置為在從所述第1方向觀察時,所述多個LED元件的光軸和所述光學元件的光軸朝向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中心方向,所述規(guī)定線寬設(shè)定為小于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直徑;
無論在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在所述第2方向上的尺寸大或小的情況下,從光源單元射出的紫外光均可靠地入射至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外周面。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光照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N大于或等于2,
在從所述第1方向觀察時,所述N個光源單元和所述N個光學元件配置于以所述中心軸為中心的圓弧上。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或6所述的光照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學元件是沿所述第1方向延伸的圓柱透鏡。
8.一種光照射裝置,其相對于以沿第1方向延伸的中心軸為中心旋轉(zhuǎn)的立體照射對象物配置于與所述第1方向正交的第2方向,從所述第2方向向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外周面照射沿第1方向延伸的線狀的紫外光,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直徑為20~60mm,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照射裝置具有:
光源單元,所述光源單元具有基板、在所述基板上沿所述第1方向配置并相對于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照射所述紫外光的多個LED元件;
一對導光反射鏡,其配置為從與所述第1方向及所述第2方向正交的第3方向夾著所述多個LED元件的光路,相對于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而對所述紫外光進行導光;以及
移動單元,其使所述光源單元和所述一對導光反射鏡,對應(yīng)于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直徑而沿所述第2方向移動;
無論在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在所述第2方向上的尺寸大或小的情況下,從所述光源單元射出的紫外光均可靠地入射至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外周面。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光照射裝置,其特征在于,
配置為在從所述第1方向觀察時,所述多個LED元件的光軸穿過所述中心軸。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或9所述的光照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對導光反射鏡的間隔設(shè)定為小于所述立體照射對象物的直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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