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電子終端系統(tǒng)升級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097247.8 | 申請日: | 2018-01-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282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楊明明;劉麗麗;呂德衛(wèi)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信移動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8/65 | 分類號: | G06F8/65;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任嘉文 |
| 地址: | 26607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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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系統(tǒng)升級 電子終端 存儲空間 存儲器 存儲器接收 第二存儲器 數據轉存 申請 存儲 升級 | ||
1.一種電子終端系統(tǒng)升級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電子終端確定系統(tǒng)需要進行升級,并且第一存儲器剩余的存儲空間小于系統(tǒng)升級所需的存儲空間;
電子終端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數據轉存至第二存儲器;
電子終端利用所述第一存儲器接收系統(tǒng)升級數據進行系統(tǒng)升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數據轉存至第二存儲器,具體包括:
對所述數據進行簽名;
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以及所述數據的簽名信息發(fā)送給第二存儲器;
對所述第二存儲器接收到的所述數據進行簽名信息校驗;
確定簽名信息校驗通過后,刪除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已發(fā)送給所述第二存儲器的所述數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
系統(tǒng)升級完成后,刪除所述系統(tǒng)升級數據,并將存儲在所述第二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傳輸回所述第一存儲器;
其中,所述將存儲在所述第二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傳輸回所述第一存儲器,具體包括:
將存儲在所述第二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發(fā)送給所述第一存儲器;
對所述第一存儲器接收到的所述數據進行簽名信息校驗;
確定簽名信息校驗通過后,刪除存儲在所述第二存儲器中的、已發(fā)送給所述第一存儲器的所述數據。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存儲器包括緩存分區(qū)和/或網絡存儲器;
其中,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數據轉存至第二存儲器,具體包括:當所述緩存分區(qū)剩余的存儲空間小于所述數據所需的存儲空間時,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轉存至所述網絡存儲器;
其中,所述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轉存至所述網絡存儲器,具體包括:
對所述數據進行簽名和加密;
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加密后的所述數據,以及所述數據的簽名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網絡存儲器。
5.一種電子終端系統(tǒng)升級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包括:
第一單元,用于確定系統(tǒng)需要進行升級,并且第一存儲器剩余的存儲空間小于系統(tǒng)升級所需的存儲空間;
第二單元,用于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數據轉存至第二存儲器;
第三單元,用于利用所述第一存儲器接收系統(tǒng)升級數據進行系統(tǒng)升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單元具體用于:
對所述數據進行簽名;
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以及所述數據的簽名信息發(fā)送給第二存儲器;
對所述第二存儲器接收到的所述數據進行簽名信息校驗;
確定簽名信息校驗通過后,刪除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已發(fā)送給所述第二存儲器的所述數據。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還包括第四單元,所述第四單元用于:
系統(tǒng)升級完成后,刪除所述系統(tǒng)升級數據,并將存儲在所述第二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傳輸回所述第一存儲器;
其中,所述第四單元具體用于:
將存儲在所述第二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發(fā)送給所述第一存儲器;
對所述第一存儲器接收到的所述數據進行簽名信息校驗;
確定簽名信息校驗通過后,刪除存儲在所述第二存儲器中的、已發(fā)送給所述第一存儲器的所述數據。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存儲器包括緩存分區(qū)和/或網絡存儲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單元具體用于:當所述緩存分區(qū)剩余的存儲空間小于所述數據所需的存儲空間時,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轉存至所述網絡存儲器;
其中,所述第二單元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所述數據轉存至所述網絡存儲器,具體包括:
對所述數據進行簽名和加密;
將存儲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的加密后的所述數據,以及所述數據的簽名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網絡存儲器。
10.一種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5-9任一項所述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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