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大數據的動態增強型電商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088774.2 | 申請日: | 2018-0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636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3 |
| 發明(設計)人: | 王克朝 | 申請(專利權)人: | 哈爾濱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仲龍騰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48 | 代理人: | 李靜 |
| 地址: | 150086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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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收件 獲取模塊 訂單記錄 動態增強 區域獲取 大數據 判斷模塊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基于大數據的動態增強型電商系統,包括:訂單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訂單,并獲取該訂單的第一用戶;第一用戶為訂單的創建者,第二用戶為訂單的收件者;區域獲取模塊,區域獲取模塊與訂單獲取模塊連,接用于獲取第一用戶與第二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第一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以第一用戶的默認收件地點作為實際收件地點;訂單的收件地點作為第二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訂單判斷模塊,與訂單獲取模塊連接,用于獲取訂單的類型,若訂單的物品為同類型則獲取該類型訂單的歷史訂單記錄,歷史訂單記錄包括:訂單時間、同類型訂單數量。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商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基于大數據的動態增強型電商系統。
背景技術
電子商務是一種以信息網絡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通過在互聯網、企業內部網和增值網上以電子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絡化、信息化。傳統的電商解決了商品銷售從線下轉移到線上的問題,但本質上依然屬于產品供給方單向主導的零售分銷模式:通過網站陳列商品,以廣告進行推送。若用戶有周期性或規律性的商品需求,則需要用戶每次對商品進行查找并下單,用戶體驗不佳,且針對下單用戶與收貨用戶不同的情況不能夠及時選擇收貨用戶的地址,需要手動選擇。
發明內容
發明目的:
針對背景技術中提到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大數據的動態增強型電商系統。
技術方案:
一種基于大數據的動態增強型電商系統,包括:
訂單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訂單,并獲取該訂單的第一用戶;第一用戶為訂單的創建者,第二用戶為訂單的收件者;
區域獲取模塊,區域獲取模塊與訂單獲取模塊連,接用于獲取第一用戶與第二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第一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以第一用戶的默認收件地點作為實際收件地點;訂單的收件地點作為第二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
訂單判斷模塊,與訂單獲取模塊連接,用于獲取訂單的類型,若訂單的物品為同類型則獲取該類型訂單的歷史訂單記錄,歷史訂單記錄包括:訂單時間、同類型訂單數量;
若同類型訂單數量超出預設數量閾值,則獲取訂單時間并獲取訂單時間分別的間隔時段;
獲取間隔時段的間隔平均值,若所有間隔時段在該間隔平均值的預設比例范圍內,則判定該訂單類型訂單為規律訂單;
訂單生成模塊,與訂單獲取模塊、區域獲取模塊、訂單判斷模塊分別連接,用以生成規律訂單,規律訂單以間隔平均值為時間規律自動生成;
規律訂單向第一用戶推送,并以第二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為訂單收件地點。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用戶判斷模塊,與區域獲取模塊連接,用于判斷第一用戶與第二用戶是否為同一用戶;若第一用戶與第二用戶的實際收件點為同一地點,則第一用戶與第二用戶為同一用戶。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若第一用戶與第二用戶為同一用戶,則規律訂單將第一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作為訂單收件地點。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第一用戶對應至少一個默認收件地點,將其中作為第二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最多的默認收件地點作為第一用戶的實際收件地點。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歷史訂單記錄包括單次訂單物品數量,規律訂單生成單次訂單物品數量的平均物品數量。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若有不同第一用戶的規律訂單存在相同第二用戶,則將該規律訂單作為第二用戶的規律訂單。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第二用戶的規律訂單將向曾對應的第一用戶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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