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及烹飪機器人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082700.8 | 申請日: | 2018-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0902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5 |
| 發明(設計)人: | 鄧鵬飛;葛文化;賈曉蕓;欒明業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智能技術研發有限公司;青島海爾洗碗機有限公司;黑龍江省發現者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0 | 分類號: | A47J27/00;A47J36/06;A47J36/16;A47J4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31 | 代理人: | 高會會 |
| 地址: | 266101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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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烹飪 機器人 | ||
1.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包括鍋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臂,所述連接臂的第一端與所述鍋體固定連接,第二端設置第一可拆卸結構件,用于與烹飪機器人的翻鍋電機的輸出軸端的第二可拆卸結構適配連接;
還包括,搖臂,所述搖臂的一端用于與烹飪機器人的翻鍋電機的輸出軸端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二可拆卸結構;且保證所述連接臂與所述翻鍋電機的輸出軸呈平行;
所述第一可拆卸結構件包括擰緊件和開設在連接臂的第二端上的擰緊孔,所述擰緊件與所述擰緊孔螺接;相應地,所述第二可拆卸結構包括插接腔和通孔,所述通孔開設在與所述擰緊孔相對應的插接腔的側壁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攪拌組件;所述攪拌組件包括電機和攪拌結構件,所述攪拌結構件與所述電機的旋轉輸出端可拆卸地連接;所述攪拌組件裝配在所述鍋體上,使攪拌結構件位于所述鍋體內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結構件與所述電機的旋轉輸出端采用可分離式結構可拆卸地連接;所述可分離式結構包括第一結構和第二結構;所述第一結構具有水平向外延伸的限位桿;所述第二結構在與限位桿配合的位置開設限位槽,且所述限位槽的卡入通道為”幾”字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結構件還包括彈性卡件,所述彈性卡件的一端固定,另一端為自由端;當第一結構的限位桿卡入第二結構的限位槽時,保證彈性卡件的自由端抵靠第一結構的連接端的端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結構為空心筒狀結構件,所述空心筒狀結構件的一端的邊沿開設限位槽;所述彈性卡件設置在所述空心筒狀結構件的內腔中,彈性卡件的一端設置在所述空心筒狀結構件的未開設限位槽的另一端側,另一端為自由端。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結構包括主體桿和限位桿,所述限位桿以沿所述主體桿的徑向且向外側延伸的方式固定設置在所述主體桿的外周壁上。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鍋蓋和連接軸,所述鍋蓋扣設在所述鍋體上;所述連接軸的一端與所述鍋蓋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三可拆卸結構件,用于與烹飪機器人的翻轉軸端的第四可拆卸結構件適配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烹飪機器人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鍋蓋,當所述烹飪鍋具包括所述攪拌組件時,所述鍋蓋上開設安裝孔,所述電機以其旋轉輸出端朝向鍋蓋內側的方式固定設置在所述鍋蓋的安裝孔內。
9.烹飪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烹飪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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