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共享物品運營系統的商業運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052510.1 | 申請日: | 2018-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449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20 |
| 發明(設計)人: | 尉巧珍;其他發明人請求不公開姓名 | 申請(專利權)人: | 尉巧珍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20/2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1899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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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共享 物品 運營 系統 商業 運行 | ||
1.一種用于共享物品運營系統的商業運行系統,所述共享物品運營系統包括用戶終端、多個共享物品和運營業務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用戶終端,是用戶使用的具有通訊功能的終端設備,用于向商業運行系統支付使用費用,并接收商業運行系統發送的使用費用信息或返還費用信息,還用于在用戶使用共享物品后根據預設的返還費用方式多次接收商業運行系統支付的相應的返還費用,所述用戶包括當前用戶和多個已租借用戶,所述已租借用戶為在當前用戶租借前租借所述共享物品的用戶;
所述的商業運行系統包括獲取模塊、存儲模塊、計算模塊、支付模塊、收取模塊、發送模塊和接收模塊 ;
所述獲取模塊用于在用戶租借時獲取所述共享物品的租借累積次數;
所述存儲模塊用于存儲用戶支付的使用費用金額、用戶在租借所述共享物品時的租借累積次數、向每個已租借用戶支付的返還費用金額和每個已租借用戶的剩余使用費用金額;
所述計算模塊用于根據每個已租借用戶在租借所述共享物品時的租借累積次數、當前用戶租借時所述共享物品的租借累積次數、使用費用和預設的返還費用方式計算向每個已租借用戶所需支付的相應的返還費用;
所述支付模塊用于向每個已租借用戶支付相應的返還費用;
所述收取模塊用于收取用戶支付的使用費用;
所述發送模塊用于向用戶發送使用費用信息或返還費用信息;
所述接收模塊用于接收用戶發送的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共享物品運營系統的商業運行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物品為裝有車載終端的共享單車、裝有車載終端的共享汽車、裝有車載終端的共享電瓶車,共享圖書、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共享洗衣機、共享籃球或共享手機。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共享物品運營系統的商業運行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終端還用于用戶向商業運行系統發送使用費用返還請求,商業運行系統還用于接收和審核用戶發送的費用返還請求,審核通過后將用戶的使用費用返還給用戶。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共享物品運營系統的商業運行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的返還費用方式為:
QN=A/2(M-N)+y*(K-z)/ 2(M-N);
QN –所述共享物品第N次租借時的已租借用戶在當前用戶第M次租借時的返還費用;
A-用戶租借時支付的使用費用;
M-當前用戶租借時所述共享物品的租借累積次數M,M>1;
N-每個已租借用戶在租借所述共享物品時的租借累積次數N,N包括1~Y的所有整數值,其中,Y=M-1;
K-用戶每次租借共享物品時支付的租金;
z-預設的所述共享物品每次租借時平均折舊維護費用;
y-預設租借分配系數。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共享物品運營系統的商業運行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的返還費用方式為:
當M-N≤X時,QN = A/X+ y*(K-z)/ X;
當M-N>X時,QN = 0;
QN -所述共享物品第N次租借時的已租借用戶在當前用戶第M次租借時的返還費用;
A-用戶租借時支付的使用費用;
M-當前用戶租借時所述共享物品的租借累積次數M,M>1;
N-每個已租借用戶在租借所述共享物品時的租借累積次數N,N包括1~Y的所有整數值,其中,Y=M-1;
X-預設的返還周期值,取值范圍為2~300;
K-用戶每次租借共享物品時支付的租金;
z-預設的所述共享物品每次租借時平均折舊維護費用;
y-預設租借分配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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