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貨車卸料的倉儲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044680.5 | 申請日: | 2018-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4918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4 |
| 發明(設計)人: | 劉燁;劉桂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冶西北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69/18 | 分類號: | B65G69/18;B65G65/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6 | 代理人: | 劉云貴;金衛文 |
| 地址: | 014010 內***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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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下料倉 貨車 擋板 除塵器 側倉 卸料 抑塵 倉儲系統 頂部開口 集塵罩 倉庫 揚塵 除塵效果 除塵裝置 卸料過程 預定路徑 除塵 卸載 行駛 出口 保證 | ||
1.一種用于貨車卸料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倉庫,其具有駛入口和駛出口,使得貨車能夠在通過所述駛入口后直接進入所述倉庫,并在所述倉庫內沿著預定路徑行駛后通過所述駛出口離開所述倉庫;
設于所述倉庫內的地下料倉,所述地下料倉允許所述貨車在沿著預定路徑從其上方駛過,并且能夠通過其頂部開口來接收所述貨車所要卸載的物料;
除塵裝置,包括除塵器和與所述除塵器相連的倉內集塵罩,所述倉內集塵罩設于所述地下料倉內;
抑塵擋板,設于所述地下料倉的頂部開口內并與所述地下料倉上的預定側倉壁相連,其中所述預定側倉壁是指所述地下料倉上的允許所述貨車沿著預定路徑行駛最先駛過的側倉壁,使得所述抑塵擋板能夠允許所述貨車在其上方駛過后再向所述地下料倉內卸料,并對所述貨車在卸料過程中產生的揚塵進行抑制,從而便于所述倉內集塵罩對所述揚塵進行收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抑塵擋板的下表面上設有朝向背離所述地下料倉的方向內陷的若干凹陷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結構呈現成球冠狀,所述抑塵擋板在所述頂部開口所在平面上的正投影面積是所述頂部開口的開口面積的1/5-1/2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在若干所述凹陷結構中,越是靠近所述地下料倉的中軸線的所述凹陷結構就具有越大的內徑和深度。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裝置還包括倉上集塵罩,所述倉上集塵罩與所述除塵器相連,且所述倉上集塵罩設于所述倉庫內且位于所述地下料倉的上方。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裝置還包括排灰管,所述排灰管的一端與所述除塵器的排灰口相連,而其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地下料倉內。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地下的且用于容納所述地下料倉的地庫,所述除塵裝置還包括設于所述地庫內且與所述地下料倉相分離的地庫集塵罩,且所述地庫集塵罩與所述除塵器相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除塵裝置還包括除塵主管、第一除塵支管、第二除塵支管和第三除塵支管,所述除塵主管的一端與所述除塵器的進灰口相連,而其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除塵支管、第二除塵支管和第三除塵支管的一端共同相連,而所述第一除塵支管的另一端與所述倉內集塵罩相連,所述第二除塵支管的另一端與所述倉上集塵罩相連,所述第三除塵支管的另一端與所述地庫集塵罩相連;所述第一除塵支管、第二除塵支管和第三除塵支管上均設有控制閥。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倉庫包括能夠對所述駛入口和駛出口進行獨立開關的駛入門和駛出門。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倉儲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所述地下料倉內的料位計、設于所述駛入門外的禁止駛入提醒器及與所述料位計和禁止駛入提醒器電連接的控制器,其中,所述駛入門為能夠被所述控制器所控制的電動門或電動卷簾門,使得所述控制器能夠在其獲知所述料位計檢測所述地下料倉內物料已超過預設料位時,控制所述電動門或電動卷簾對所述駛入口進行關閉并同時開啟所述禁止駛入提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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