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授權撤回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035792.4 | 申請日: | 2018-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460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5 |
| 發明(設計)人: | 葛翠麗;楊艷梅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48 | 分類號: | G06F9/4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顏晶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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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授權 撤回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授權撤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實體接收來自第二實體的授權撤回請求消息,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攜帶應用軟件編程接口API調用實體的標識;其中,所述第一實體為API開放功能AEF,所述第二實體為通用API框架核心功能CCF;或者,所述第一實體為CCF,所述第二實體為AEF;
所述第一實體根據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向所述第二實體發送授權撤回響應消息;
所述第一實體向所述API調用實體發送授權撤回指示消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還攜帶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種:API標識,AEF標識,或者撤回原因值;其中,所述撤回原因值用于指示授權撤回的原因。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還攜帶API標識,所述第一實體撤回所述API調用實體調用所述API標識對應的API的授權;或者,
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還攜帶API標識和AEF標識,所述第一實體撤回所述API調用實體調用所述AEF標識對應的AEF上所述API標識對應的API的授權。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未攜帶API標識,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實體撤回所述API調用實體調用所述CCF上所有API的授權;或者,
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還攜帶AEF標識,所述第一實體撤回所述API調用實體調用所述AEF標識對應的AEF上所有API的授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授權撤回指示消息攜帶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種:API標識,AEF標識,或者撤回原因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第一實體為CCF,所述第二實體為AEF,在所述第一實體撤回所述API調用實體調用所述CCF上所有API的授權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實體向所述CCF對應的AEF發送授權撤回通知消息,所述授權撤回通知消息攜帶所述API調用實體的標識。
7.一種授權撤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實體向第一實體發送授權撤回請求消息,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攜帶應用軟件編程接口API調用實體的標識;其中,所述第一實體為API開放功能AEF,所述第二實體為通用API框架核心功能CCF;或者,所述第一實體為CCF,所述第二實體為AEF;
所述第二實體接收來自所述第一實體的授權撤回響應消息,所述授權撤回響應消息用于指示授權撤回成功或失敗;
所述第二實體向所述API調用實體發送授權撤回指示消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所述第二實體向第一實體發送授權撤回請求消息,包括:
所述第二實體根據所述API調用實體的授權撤回相關信息,向所述第一實體發送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所述授權撤回相關信息包括API調用失敗的次數,所述第二實體根據所述API調用實體的授權撤回相關信息,向所述第一實體發送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包括:
當所述API調用失敗的次數超過閾值時,向所述第一實體發送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
10.根據權利要求7-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授權撤回請求消息還攜帶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種:API標識,AEF標識,或者撤回原因值,所述撤回原因值用于指示授權撤回的原因。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所述第二實體為AEF,所述第一實體為CCF,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二實體接收來自所述API調用實體的API調用請求消息;
當所述API調用實體不具備調用所述API調用請求消息用于請求調用的API的授權時,所述第二實體向所述API調用實體發送API調用拒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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