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拾取工具、制造物品的方法及用于制造物品的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028584.1 | 申請日: | 2018-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0529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0 |
| 發明(設計)人: | 特萊肯·朱寇維克;派崔克·C·瑞岡;張志吉;廖長竹;簡名鋒;李國弘;劉彥希;吳宏祐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T7/73 | 分類號: | G06T7/73;G06T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楊貝貝;臧建明 |
| 地址: | 美國俄勒岡州比弗***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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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造物品 鞋部件 拾取工具 制造工藝 自動化方式 表面構形 制造設備 拾取 置放 對準 自動化 應用 制造 改進 | ||
1.一種拾取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觸表面,用于利用第一拾取力類型以及第二拾取力類型捕獲一個或多個目標物體,所述接觸表面包括至少一個真空端口;
至少一個真空源,耦合到接觸表面的所述至少一個真空端口,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真空源提供所述第二拾取力類型;以及
控制器,配置成激活或解除激活所述第一拾取力類型以及所述至少一個真空源以分別捕獲或釋放目標物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拾取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工具具有獨立地激活的拾取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拾取工具,其特征在于,更包括與所述拾取工具操作地耦合的視覺辨識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拾取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工具的所述第一拾取力類型以及所述拾取工具的所述第二拾取力類型是獨立激活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拾取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工具與移動裝置耦合。
6.一種借助于拾取工具制造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利用所述拾取工具捕獲第一物品組件,所述拾取工具使用第一拾取力類型以及第二拾取力類型;
將所述捕獲的第一物品組件移動到與第二物品組件對準的位置;
釋放待置放成與所述第二物品組件對準的所述捕獲的第一物品組件;
將所述第一物品組件與所述第二物品組件彼此附接以產生組裝的物品組件;以及
將所述組裝的物品組件返回制造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借助于拾取工具制造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工具具有獨立地激活的拾取區域,所述拾取區域在所述第一物品組件被捕獲時獨立地激活。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借助于拾取工具制造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使用視覺辨識系統來引導所述拾取工具的定位。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借助于拾取工具制造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工具的所述第一拾取力類型以及所述拾取工具的所述第二拾取力類型是獨立激活的。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借助于拾取工具制造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工具與移動所述拾取工具的移動裝置耦合。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借助于拾取工具制造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應于所述第一拾取力類型的第一拾取力和對應于所述第二拾取力類型的第二拾取力被同時施加以捕獲所述第一物品組件,其中所述第一拾取力是與所述第二拾取力不同的拾取力。
12.一種用于制造物品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
第一制造臺;
第二制造臺,具有用于第一物品組件的第一預定位置以及用于第二物品組件的第二預定位置;
拾取工具,用于捕獲所述第一物品組件以及所述第二物品組件;以及
機械致動器,耦合到所述拾取工具以捕獲所述第一物品組件以及所述第二物品組件,并且移動所述拾取工具以將所述捕獲的第一物品組件以及所述捕獲的第二物品組件分別重新定位在所述第二制造臺處的所述第一預定位置以及所述第二預定位置的上方,其中所述拾取工具將所述第一物品組件以及所述第二物品組件分別釋放到所述第一預定位置以及所述第二預定位置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制造物品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工具具有獨立地激活的拾取區域。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制造物品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更包括與所述拾取工具操作地耦合的視覺辨識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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