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機制炭炭化脫焦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026731.1 | 申請日: | 2018-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739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07 |
| 發明(設計)人: | 李永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定南縣洪宇竹木再生制品廠 |
| 主分類號: | C10J3/60 | 分類號: | C10J3/6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41900 江西***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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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制炭 炭化 木屑 氣化段 脫焦 干餾段 半焦 兩段式煤氣發生爐 活性炭生產 材料加工 低溫干餾 固化成型 爐頂煤倉 批量加工 制作工藝 氣化劑 兩組 爐體 煤閥 脫除 蒸汽 環保 加工 投資 | ||
1.一種機制炭炭化脫焦工藝,其特征在于,具體制作工藝步驟如下:
a,選擇木屑作為材料,木屑固化成型,并將材料加工成機制炭;
b,將加工完成機制炭進行充分的炭化反應;
c,將炭化后的機制炭進行脫焦工序,采用兩段式煤氣發生爐自上而下由干餾段和氣化段組成,首先材料從爐頂煤倉經兩組下煤閥進入爐體,材料在干餾段經過充分的干燥和長時間的低溫干餾,逐漸形成半焦,進入氣化段,熾熱的半焦在氣化段與爐底鼓入的氣化劑充分反應,經過爐內還原層、氧化層而形成灰渣,由爐柵驅動從灰盆自動排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機制炭炭化脫焦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制炭的質量指標為:含炭量>85%,發熱量>8千大卡,灰份<5%,揮發份<15%,水份<4%,無雜質,燃燒時無煙無味時間>3小時,炭外徑37-40mm中間孔徑<15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機制炭炭化脫焦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制炭炭化脫焦后合格的炭化料的揮發分為12%-16%,焦昨特性指數為1-3,水容量為15%-25%,球盤強度為9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機制炭炭化脫焦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b中,所述機制炭的炭化工序具體步驟如下,
S1,干燥階段溫度在150℃以下,原料外在水分和內在水分依靠外部供給的熱量進行蒸發,此時原料的外形無變化;
S2,吸熱熱解階段150-300℃,原料開始發生分解反應釋放出氣態產物,包括CO,C02,H2SO2,原料的化學組成開始發生變化,不同物料開始熱解的溫度不同,變質程度低的物料開始熱解溫度也較低;
S3,炭化階段溫度在300-600℃,以縮聚和熱分解反應為主,原料大量析出揮發分,炭化過程析出的焦油、甲醇、乙烯等產物幾乎全部均在此階段產生,在此階段物料逐漸軟化、熔融,形成氣、液、固三相共存的膠質體,再經流動、縮聚、固化等過程轉變為半焦,針狀半焦或塊狀半焦,即完成炭化加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機制炭炭化脫焦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木屑固化成型需經過初步分離的原料經過螺旋輸送機被送入氣流式滾筒干燥機中,在干燥機內原料被熱風爐里送來的熱空氣烘干,同時原料被再次進行雜質分離,較小的石子和樹皮被隔離出來,烘干后的原料和所產生的水汽被風機吸走,經過管道被送入旋風分離器中,進行水汽和干料的分離,經過烘干的木屑濕度在4%—6%,在旋風分離器中通過重力的作用,干木屑從潮濕的空氣中被分離出來落入料箱,在料箱里被螺旋送料機直接送入成型機中進行固化成型,經過此道工序,木屑被制成有規則形狀的木屑棒,尺寸通常為40cm×5.1cm×5.1cm,中心有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機制炭炭化脫焦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b中,炭化尾氣需要經過處理才能直接排入大氣,采用焚燒法進行凈化,焚燒法是使炭化尾氣進人沉降爐,在800-950℃的高溫條件下并有過量空氣的氣氛中充分燃燒,將可燃氣體及有害物質全部燃燒成CO2后排入大氣,焚燒爐中燃燒產生的熱量可以通過余熱鍋爐進行回收產生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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