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運行由農用作業車輛和作業器具構成的系統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022127.1 | 申請日: | 2018-0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282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09 |
| 發明(設計)人: | 托馬斯·埃伯特塞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ZF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02 | 分類號: | G05D1/0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楊靖;車文 |
| 地址: | 德國腓德***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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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作業器具 作業車輛 加速度傳感器 控制裝置 運動幅度 傳感器單元 田間 行駛 存儲單元 發送單元 無線通信 行駛期間 下聯 豎直 評估 | ||
1.用于運行由農用的作業車輛(1)和布置在所述作業車輛上的至少一個作業器具(2)構成的系統(20)的方法,所述至少一個作業器具在田間行駛的情況下聯排運行,所述系統包括配屬于所述作業車輛(1)的控制裝置(5)以及至少一個布置在所述作業器具(2)上的、具有加速度傳感器(21)以及存儲單元(23)和發送單元(24)的傳感器單元(14),所述控制裝置和所述傳感器單元彼此間以無線方式通信,其中,由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21)將代表豎直加速度的信號連續發送給所述控制裝置(5),通過所述控制裝置來評估所述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21)的信號,以確定所述作業器具(2)的運動幅度,其中,依賴于所述運動幅度來確定:確保所述至少一個作業器具(2)在田間行駛期間維持聯排性的最大行駛速度。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車輛(1)的行駛速度通過所述控制裝置(5)自動地與所確定的最大行駛速度相匹配。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輸出裝置(7)上將所述作業車輛(1)的通過所述控制裝置(5)確定的最大行駛速度可視化。
4.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由位置定位系統接收到的位置信號發送給所述控制裝置(5),由所述控制裝置(5)將所述位置信號配屬給各自的由所述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21)檢測到的代表豎直加速度的信號。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所述控制裝置(5)借助檢測到的位置信號對所述運動幅度和所述運動幅度的頻率進行制圖。
6.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所述控制裝置(5)對所述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21)的信號進行評估,以識別運行狀況。
7.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所述控制裝置(5)將獨特的標記指派給布置在所述作業器具(2)上的傳感器單元(14)的發送單元(24),借助所述獨特的標記,由所述控制裝置(5)辨認出所述作業器具(2)。
8.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單元(14)包括至少一個另外的傳感器(22),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另外的傳感器來檢測另外的物理參量。
9.由農用的作業車輛(1)和布置在所述作業車輛上的至少一個作業器具(2)構成的系統(20),所述作業器具在田間行駛的情況下聯排運行,所述系統包括配屬于所述作業車輛(1)的控制裝置(5)以及至少一個布置在所述作業器具(2)上的、具有加速度傳感器(21)以及存儲單元(23)和發送單元(24)的傳感器單元(14),所述控制裝置和所述傳感器單元彼此間以無線方式通信,其中,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12)將代表豎直加速度的信號連續發送給所述控制裝置(5),所述控制裝置被設置成用于評估所述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21)的信號,以確定所述作業器具(2)的運動幅度,并且被設置成用于依賴于所述運動幅度來確定:確保所述至少一個作業器具(2)在田間行駛期間維持聯排性的最大行駛速度。
10.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20),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單元(14)能加裝在所述作業器具(2)上。
11.按照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系統(20),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單元(14)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傳感器(22),用以檢測另外的物理參量。
12.用于由農用的作業車輛(1)和布置在所述作業車輛上的至少一個作業器具(2)構成的系統(20)的控制裝置(5),所述作業器具在田間行駛的情況下聯排運行,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5)被設置成用于執行按照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13.按照權利要求12所述的控制裝置(5),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5)被設置成用于驅控變速器控制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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