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短信處理方法、第三方短信平臺與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013293.5 | 申請日: | 2018-0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3526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 發明(設計)人: | 鄭桂創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申迪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4 | 分類號: | H04W4/14;H04W12/06;H04L29/06;H04W12/02;H04W12/03;H04W88/18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麥小嬋;郝傳鑫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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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短信 處理 方法 第三 平臺 計算機 可讀 存儲 介質 | ||
1.一種短信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由第三方短信平臺執行,包括:
當接收到登錄成功的應用系統發送的短信發送請求時,驗證所述短信發送請求所攜帶的系統驗證信息與短信驗證信息;包括,
通過所述系統驗證信息判斷所述應用系統當前是否具有短信發送權限;
通過所述短信驗證信息判斷待發送短信是否允許被發送;
當所述應用系統當前具有短信發送權限且所述待發送短信允許被發送時,判定對所述短信發送請求所攜帶的信息驗證成功;
其中,所述系統驗證信息包括所述應用系統的會話ID、所述應用系統的系統ID與所述應用系統的IP地址;
所述短信驗證信息包括所述待發送短信的短信ID、短信內容以及接收號碼;
當對所述短信發送請求所攜帶的信息驗證成功時,判斷待發送短信所對應的接收號碼為內網號碼還是外網號碼;
當所述短信發送請求所對應的接收號碼為內網號碼時,將所述待發送短信提交至短信業務網關;所述短信業務網關用于將所述待發送短信通過短信中心發送至所述接收號碼的用戶端;
當所述短信發送請求所對應的接收號碼為外網號碼時,將所述待發送短信提交至外網通信接口;所述外網通信接口用于通過外部運營商將所述待發送短信發送至所述接收號碼的用戶端;
其中,所述通過所述系統驗證信息判斷所述應用系統當前是否具有短信發送權限,包括:
判斷所述會話ID是否處于有效時長內;
根據所述系統ID、所述IP地址與預存的系統配置信息判斷所述應用系統當前是否具有短信發送功能;
通過所述系統ID判斷所述應用系統當前的短信發送量是否超過預先配置的短信發送流量閾值;
當所述會話ID處于有效時長內,且所述應用系統當前具有短信發送功能,且所述應用系統當前的短信發送量是否超過預先配置的短信發送流量閾值時,判定所述應用系統當前具有短信發送權限;否則判定所述應用系統當前不具有短信發送權限;
所述通過短信驗證信息判斷所述待發送短信是否允許被發送,包括:
通過所述短信ID判斷所述待發送短信是否屬于重復發送的短信;
檢查所述短信內容內是否包含敏感詞匯;
判斷所述接收號碼是否被列入黑名單;
當所述待發送短信不屬于重復發送的短信,且所述短信內容內未包含敏感詞匯,且所述接收號碼未被列入黑名單時,判定對所述待發送短信允許被發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短信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會話ID為在所述應用系統登錄成功后由所述第三方短信平臺生成并發送給所述應用系統,且每個會話ID具有預先配置的有效時長。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短信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定期輪詢信所述短信業務網關以獲取用戶回復短信并存入數據庫;
當獲取到所述應用系統發送的短信接收請求時,對所述短信接收請求所攜帶的信息進行驗證;
當對所述短信接收請求所攜帶的信息驗證成功時,從所述數據庫中查找與所述應用系統相應的用戶回復短信并反饋給所述應用系統;
其中,所述短信接收請求所攜帶的信息包括所述應用系統的會話ID、系統ID與IP地址。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短信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應用系統發送的系統登錄請求;所述系統登錄請求攜帶有所述應用系統的系統ID、所述應用系統的IP地址、所述應用系統的登錄賬號與相應的登錄密碼;
判斷所述系統ID、所述IP地址、所述登錄賬號、所述登錄密碼是否與預存的系統配置信息相匹配;
當所述系統ID、所述IP地址、所述登錄賬號、所述登錄密碼與預存的系統配置信息相匹配時,判定所述應用系統登錄成功并向所述應用系統返回與所述系統登錄請求相關的會話ID以及所述會話ID的有效時長。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短信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登錄密碼為所述應用系統通過RSA公鑰加密的密碼;所述RSA公鑰為所述應用系統在注冊成功時由所述第三方短信平臺分配得到的;所述第三方短信平臺還存儲有用于對所述登錄密碼進行解密的、與所述RSA公鑰所對應的RSA私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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