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車輛前端的子總成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003323.4 | 申請日: | 2018-01-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6348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7 |
| 發明(設計)人: | 戴夫·布萊恩·格利克曼;馬特·W·羅森;安德烈·尤爾凱維奇;布萊德·吉爾摩;桑迪·帕特爾;賈斯汀·卡羅爾;馬修·威廉·邁爾;大衛·保羅·維萊斯卡;斯科特·斯廷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08 | 分類號: | B62D25/08;B60R19/52;B60Q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李紅蕭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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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車輛 前端 總成 | ||
1.一種用于車輛前端的子總成,包括:
格柵;和
前照燈總成,所述前照燈總成包括支撐至少一個燈的外殼和附接到所述外殼的透鏡,所述透鏡包括用于接合所述格柵的至少一個特征部,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包括形成在所述透鏡中的孔,所述孔被設置為包括狹槽和錐形部,所述錐形部從所述透鏡的表面延伸一段距離并將所述格柵的銷引導到所述狹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孔延伸穿過所述外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孔為具有埋頭孔部的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埋頭孔部形成在所述透鏡中并且從所述透鏡的表面延伸一段距離以便引導所述格柵。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限制所述前照燈總成在Y軸方向上相對于所述格柵的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為形成在所述透鏡中的通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包括限制所述格柵相對于所述前照燈總成移動的至少一個夾子。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為形成在所述透鏡中用于接收所述格柵的覆蓋部分的空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空腔在形狀上對應于所述格柵的所述覆蓋部分。
10.一種用于車輛前端的子總成,包括:
格柵,所述格柵具有至少一個延伸部;
外殼,所述外殼支撐至少一個燈;以及
透鏡,所述透鏡附接到所述外殼,所述透鏡具有用于接收所述至少一個延伸部的至少一個特征部,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包括形成在所述透鏡中的孔,所述孔被設置為包括狹槽和錐形部,所述錐形部從所述透鏡的表面延伸一段距離并將所述格柵的銷引導到所述狹槽。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包括空腔,所述空腔具有與所述至少一個延伸部相對應的形狀。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包括形成在所述透鏡中用于接收所述至少一個延伸部的空腔。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空腔為在形狀上對應于所述至少一個延伸部的通道。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延伸部為環形部,并且所述環形部疊蓋所述透鏡的至少一部分。
15.一種用于車輛前端的子總成,包括:
格柵;和
支撐至少一個燈的外殼,以及附接到所述外殼的透鏡,所述透鏡具有用于接合所述格柵并且限制所述透鏡在Y軸方向上相對于所述格柵的移動的至少一個特征部,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包括形成在所述透鏡中的孔,所述孔被設置為包括狹槽和錐形部,所述錐形部從所述透鏡的表面延伸一段距離并將所述格柵的銷引導到所述狹槽。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孔從所述透鏡的表面延伸一段距離以便接收從所述格柵延伸的銷。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特征部包括形成在所述透鏡中用于接收所述格柵的覆蓋部分的空腔。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子總成,其中所述外殼包括用于限制所述外殼在Z軸方向上的移動的至少一個特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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