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衣物干燥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001085.3 | 申請日: | 2018-0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654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0 |
| 發明(設計)人: | 金道杏;金英宰;李亨雨;樸峻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D06F58/10 | 分類號: | D06F58/10;D06F58/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波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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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干燥裝置 干燥室 排出口 衣物干燥裝置 供應熱風 滾筒內部 熱風單元 向上噴射 熱風 底面 擱板 通孔 室內 | ||
1.一種衣物干燥裝置,包括:
第一干燥裝置,被設置成向所述第一干燥裝置的滾筒內部供應熱風,以便對滾筒內部的洗滌物進行干燥;
第二干燥裝置,被設置成與所述第一干燥裝置結合,
所述第二干燥裝置包括:
干燥室,被設置成容納洗滌物,并具有排出口;
熱風單元,被設置成通過所述排出口向所述干燥室的內側供應熱風;以及
蓋擱板,設置在所述干燥室內并具有多個通孔,所述蓋擱板被設置成使由所述熱風單元供應到所述蓋擱板的下側的所述熱風經由所述多個通孔從所述蓋擱板的下側流動到所述蓋擱板的上側,以便對被容納在所述干燥室并被支撐在所述蓋擱板的上側的所述洗滌物進行干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干燥室還包括多個引導突起,所述多個引導突起從所述干燥室的底面突出,并被設置成改變由所述熱風單元供應到所述蓋擱板的下側的所述熱風的流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排出口與所述底面相鄰設置,
所述多個引導突起中的每一個包括從所述干燥室的底面向上傾斜的傾斜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多個引導突起中的每一個靠近與所述底面相鄰的所述干燥室的側壁設置,被設置成將由所述熱風單元供應并沿著所述側壁移動的所述熱風朝向所述蓋擱板引導。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傾斜面朝向所述干燥室的內側向上傾斜設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多個引導突起中的每一個分別靠近所述底面的角落部設置,
所述多個引導突起中的每一個的傾斜面朝向所述底面的中心向上傾斜設置。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傾斜面包括:流入端,與所述底面相連,被設置成使由所述熱風單元供應的所述熱風流入;排出端,高于所述流入端,被設置成允許流入的熱風排出;
所述傾斜面具有寬度從所述流入端至所述排出端增大的放射狀。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側壁包括:前面;與所述前面相對的后面;連接所述前面與所述后面的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
所述排出口形成在所述后面的中央下端部,被設置成朝向所述前面排出由所述熱風單元供應的所述熱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底面包括沿著從所述后面朝向所述前面的方向向上傾斜的傾斜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底面以連接所述后面與所述前面的中心線為基準朝向所述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向下傾斜。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干燥室包括第一儲水部及第二儲水部,所述第一儲水部及第二儲水部與所述后面相鄰,從所述底面向下側凹陷。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干燥室包括排氣口,所述排氣口沿著所述后面的長度方向延伸,
所述第二干燥裝置還包括排氣管道,所述排氣管道與所述排氣口結合,被設置成從所述干燥室經由所述排氣口排出熱風。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衣物干燥裝置,其中,
所述排氣管道包括:第一開口,與所述排氣口相連;第二開口,與所述第一開口相對,被設置成將流入所述第一開口的熱風排出;以及旁路孔,靠近所述熱風單元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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