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研磨液和研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93690.1 | 申請日: | 2017-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9785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9 |
| 發明(設計)人: | 大塚祐哉;巖野友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昭和電工材料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9K3/14 | 分類號: | C09K3/14;B24B37/00;H01L21/3105;H01L21/321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杜娟 |
| 地址: | 日本國東京都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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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研磨 方法 | ||
1.一種研磨液,其含有:
磨粒、
分子量為210以上的膦酸化合物、
選自氨基酸和氨基酸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種氨基酸成分;
所述磨粒的硅烷醇基密度在6.5個/nm2以下,
所述磨粒的締合度在1.5~3.0,
所述磨粒包含二氧化硅,
以研磨液的總質量為基準計,所述磨粒的含量為0.10質量%~5.0質量%,所述膦酸化合物的含量為0.005質量%~1.0質量%,所述氨基酸成分的含量為0.005質量%~1.0質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包含膠態二氧化硅。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硅烷醇基密度在2.0個/nm2以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硅烷醇基密度在1.0個/nm2以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締合度在2.0以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平均一次粒徑為40nm以下。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平均一次粒徑為15nm以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平均二次粒徑為80nm以下。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平均二次粒徑為30nm以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ζ電位為正。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磨粒的ζ電位為+16mV以下。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以研磨液的總質量為基準計,所述磨粒的含量為0.50質量%以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以研磨液的總質量為基準計,所述磨粒的含量為3.0質量%以下。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的分子量為280以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的分子量為350以下。
1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中的膦酸基的數目為3以上。
1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中的膦酸基的數目為6以下。
1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中的膦酸基的數目為4以下。
1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包括包含氮原子的化合物。
2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包括叔胺化合物。
2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具有羧基。
22.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研磨液,其中,所述膦酸化合物中的羧基的數目為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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