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上游石油和天然氣工業的改進技術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92335.2 | 申請日: | 2017-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5906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03 |
| 發明(設計)人: | 蒂莫西·羅伯特·貝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米拉德咨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B41/00 | 分類號: | E21B41/00;E21B43/40;E21B43/01;E21B4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 |
| 地址: | 英國倫敦EC1 2N***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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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上游 石油 天然氣 工業 改進 技術 | ||
1.用于離岸基于CO2進行EOR或用于離岸基于CO2進行EGR的方法,其中:液態或超臨界狀態CO2由至少一個載運船舶從至少一個CO2儲存地點輸送至集成的離岸設施,所述設施具有至少一個適于儲存液態或超臨界狀態CO2的現場存儲罐或船舶,以及用于海上傳輸液態或超臨界狀態CO2的設備;并根據需要從所述至少一個現場儲罐或船舶中利用CO2,通過注入海底石油或天然氣儲層并從獲得的生產流中回收油和/或天然氣來用于所述離岸地點進行EOR或在所述離岸地點進行EGR。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集成海上設施設置有單獨的浮動存儲和卸載船舶,而沒有石油或天然氣生產設施,所述船舶設置有所述至少一個適于儲存液體或超臨界狀態CO2的存儲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單獨的船舶設置有工廠和設備,其具有能力處理含有CO2的碳氫化合物生產流以及從生產流體中分離CO2,并具有能力處理并施加給CO2必要的壓力和溫度調節,因此達到液態或超臨界狀態;并具有達到注入海底油田或海底天然氣田所需的CO2壓力和溫度的工廠和設備;由此所述單獨的船舶可應用于近海場所進行基于CO2的EOR或基于CO2的EGR而不需要針對基于CO2的EOR或基于CO2的EGR進行另外配置,并且適用于當不再需要在新的近海場所使用時可將其拖離所述場所。
4.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集成的海上設施還包括用于從所述生產流中分離出CO2,以便直接再注入或存儲在所述至少一個現場存儲罐或船舶中的設備。
5.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個CO2儲存地點包括第二集成的海上設施,其設有至少一個適于儲存液態或超臨界狀態CO2的現場存儲罐或船舶,以及海上運輸液態或超臨界狀態CO2的設備;所述第二集成的海上設施具有石油/天然氣生產流,其包含第二集成的海上設施使用不需要的或超出需求的夾帶CO2。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個CO2儲存地點是至少一個陸上地點,CO2通過管道、道路和鐵路中的至少一個從至少一個生產出CO2廢物的設施傳送到陸上地點,且其中,CO2在所述設施和陸上場所之一處液化或變得超臨界。
7.用于進行離岸基于CO2的EOR或離岸基于CO2的EGR的裝置,包括:
具有以下部分的集成離岸設施:
至少一個適于存儲液態或超臨界狀態CO2的現場存儲罐或船舶,以及用于海上傳輸液態或超臨界狀態的CO2的設備,將CO2注入海底油田進行EOR或注入海底天然氣田以進行EGR的設備;和從產生的生產流中回收石油和/或天然氣的設備;和至少一個載運船舶,其適于將液態或超臨界狀態的CO2從至少一個遠離所述集成離岸設施的CO2存儲地點,優選陸上地點,輸送到所述集成的海上設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中,集成的海上設施包括以下一種:基于重力的混凝土結構,通過設置在海床上的結構的壓載重量位于固定位置;以及基于重力的鋼結構,其中上部由罐體和鋼夾套組合支撐,鋼夾套通過壓載艙位于海床上,壓載艙可清空,以使該結構浮起以便搬遷;所述適于儲存液態或超臨界狀態CO2的現場儲罐與任何壓載艙是分開的,并設置在壓載結構中或安裝在海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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