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91909.4 | 申請日: | 2017-06-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7015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2 |
| 發明(設計)人: | 石黑英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6B1/44 | 分類號: | B66B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龔曉娟;鄧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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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裝置 | ||
電梯裝置具備:轎廂;曳引繩索,其伸縮量根據轎廂的高度而不同;以及對重,其借助于曳引繩索設置在轎廂的相反側。曳引繩索繞掛在曳引機上,通過由曳引機曳引曳引繩索而使轎廂升降。并且,電梯裝置的控制裝置具備轎廂高度計算部、樓層高度存儲部、剩余距離計算部、再平層運轉控制部、速度指令校正部、轎廂速度計算部以及曳引機控制部。速度指令校正部根據轎廂的當前高度對由再平層運轉控制部生成的基本速度指令進行校正。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梯裝置,特別涉及在轎廂脫離停層容許誤差范圍時進行再平層運轉(re-leveling operation)的電梯裝置。
背景技術
專利文獻1中記載了一種在轎廂脫離停層容許誤差范圍時進行再平層運轉(re-leveling operation)的電梯裝置。在該電梯裝置中,由于考慮到轎廂內的負載載荷引起的曳引繩索的伸縮而與轎廂內的負載對應地對電梯停層區域的速度指令進行校正。更詳細來說,在轎廂內的負載載荷比基準值重的情況下,將停層速度指令向增加方向校正,相反,在轎廂內的負載載荷比基準值輕的情況下,將停層速度指令向減少方向校正。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平5-92877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然而,在實際的電梯裝置中,不僅因轎廂內的負載載荷會發生曳引繩索的伸縮,并且由于在再平層運轉時轎廂承受的加減速度,也會發生曳引繩索的伸縮。該曳引繩索的伸縮量根據轎廂的停靠位置的高度而變動。特別是在升降行程超過300m那樣的超高揚程的電梯裝置中,即使在上層樓層的再平層運轉時沒有產生轎廂振動的情況下,在下層樓層的再平層運轉的加減速時,也會存在由于曳引繩索伸縮而產生較大的振動,從而再平層運轉時的乘坐感受變差的問題。
本發明是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抑制再平層運轉時的轎廂振動的產生的電梯裝置。
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
為了解決上述課題,在本發明的電梯裝置中,根據轎廂的當前高度對再平層運轉時的速度進行校正。
發明效果
根據本發明的電梯裝置,能夠抑制再平層運轉時的轎廂振動的產生。
附圖說明
圖1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的電梯裝置的整體結構的圖。
圖2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的再平層運轉時的基本速度指令的圖。
圖3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的、基于轎廂的當前高度的基本速度指令的校正方法的圖。
圖4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的、基于轎廂的當前高度的基本速度指令的校正方法的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詳細地進行說明。但是,以下示出的實施方式僅為一例,本發明不被這些實施方式所限定。
實施方式1.
圖1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的電梯裝置的整體結構。
電梯裝置具備:供乘客乘坐的轎廂1;伸縮量根據轎廂1的高度而不同的曳引繩索2;以及借助于曳引繩索2設置在轎廂1的相反側的對重3。曳引繩索2繞掛在曳引機4上,通過由曳引機4曳引曳引繩索2而使轎廂1升降。
在曳引機4安裝有檢測該曳引機4的轉速的轉速檢測器5。轉速檢測器5以脈沖信號的形式輸出曳引機4的轉速。另外,轉速檢測器5也可以安裝在經由限速器繩索(未圖示)連接的限速器(未圖示)的繩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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